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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改了适用范围,将交通运输行业更改为厂内交通(见第 1 章,2008 年版第 1章);
(2)增加了“安全色”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3)更改了“色光”术语,补充了稳态光和闪光(见 3.1,2008 年版 3.1)
(4)增加了“色品”术语(见 3.3);
(5)更改了色光色品区域范围的界定,明确为边界范围内(见 5.2,2008 年版 5.2)。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 1993 年首次发布为 GB 14778-1993;
—2008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以下为标准内容:(文末可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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