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张迎宾 执笔:李墨
第四章:
锐意进取,四载人保情
从深耕十多年的银行系统转向保险新战场,马永伟成功主导了中国人保拆分,后来发展为三大保险集团,两家世界500强。同时促进了国民保险意识的普及,并推动了中国《保险法》的诞生。
1994年八一建军节前夕,马永伟这名银行业老将转身成为保险业新兵,接替李裕民,出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
巧的是两人都属马,马永伟时年52岁,比李裕民小12岁。更巧的是,当时中国人保副总经理王宪章,正是他在辽宁财经学院早一届的校友。没想到多年之后,俩人一起搭班子。
1994年7月,《中国保险报》报道马永伟出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
中国人保成立于1949年,与新中国共成长。但是历史上由于政策的原因,曾经多次被撤并。直到1979年全面恢复国内业务,已经算是第四次复业。前面几任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接力棒交到了马永伟手中。
马永伟满怀雄心壮志。到任没几天,就被通知到北戴河参加金融改革发展座谈会。会议由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亲自主持,银、证、保方面的很多重要领导都出席了。这是马永伟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朱镕基,也感受到他的领导风范与人格魅力。
会上讨论了保险的分业经营问题,提议将保险公司进行产险和寿险分设。主要理由有两个:
其一,当时整个保险业规模太小,国内所有保险业总资产还抵不上西方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扩大保险业的规模,首先要增加保险主体公司。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唯一的国有保险企业,其他几家股份制保险公司还在筹建当中。所以将一家独大的中保公司进行拆分,也在情理之中。
其二,受多元化、国际化、综合经营等观念的影响,当时不少银行和保险公司经办了不少主业之外的其他业务。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和专业人才,这些项目多数经营得并不好,不仅影响了主业的发展,甚至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出了很多问题,毁了一批干部。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将寿险和财险分开经营,可以比较有效地缓解这个矛盾。
会议最后决定,把中国人保分拆成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这也成为马永伟进入保险业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如此看来,组织上调他来人保更像是带着“分家”任务来的,因为他之前在农行有成功的“分家”经验。
从北戴河回来,马永伟立即就跟大家讨论怎么“分家”。大家一致认为人保公司是一块金字招牌,是最老牌的保险公司,解放前就有了,这个大牌子一定要保留。但具体叫什么名称,大家意见不一,有人说能不能叫人保控股公司?意见反映到国务院,有领导说控股是外来说法,后来就定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当时中保公司除了国内,在香港和海外还有很多分公司,拆分起来十分棘手。谁分谁不分,会产生很多新的矛盾。经过党组讨论,最后决定全部分,于是立即着手划分。
经过一年的努力,1996年7月中国人保改组拆分方案出台: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这也是中国第一家保险集团公司,马永伟出任董事长。
当时朱镕基副总理亲自来到京西宾馆接见参加中保集团成立大会的代表并讲话。称赞中保集团有一个“团结的班子、廉洁的班子、办实事的班子”,对集团的发展寄予了厚望。
1996年7月,朱镕基副总理接见参加中保集团成立大会的代表并讲话。朱镕基身后站立者为马永伟。
中保集团下设四个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以香港为基地的中保海外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是定了,但是人怎么分又是个问题。跟当年农业银行分家时一样,这次大家都想留在财险,大树底下好乘凉嘛。而寿险原来只是人保的一个部门,规模很小,要人没人要钱没人。当时国内寿险业才刚刚起步,看不到前景,大家都不愿意去。
面对各种阻力,马永伟权衡利弊,最后果断采取了四条措施来解决:
一是从基层开始分,一层一层向上分,最后才到总公司。这样可以防止高层领导从一开始就发生争执,同时防止分配不均;
二是先分财产后分人,把房子、固定资产先分好,最后才确定人员;
三是先分一般干部,后分领导干部。先把财产和机构分好,领导该分到哪里就分到哪里,这样没什么争执;
四是先搞几个试点,先易后难,试点完成后再统一分。
为了做到公开公正,让人心服口服,马永伟在会上公开表示:“我把丑话说在前面,谁要是认为对谁厚此薄彼,那么想去财险的我就把他分到寿险,让他自己去收拾烂摊子。”这样一来,大家都不好说什么了,只有按部就班地进行。
当时有一个省机构因为财产分配不均,两位老总闹矛盾,分不下去了。马永伟就把两位负责人一起叫到北京,安排住在招待所,不分好不让走。他想出了一个巧招:一个人负责拿分配方案,另一个人有优先选择权。结果只用了一天他们就分好了,两人皆大欢喜。
分完以后,还是有人不愿意去寿险,马永伟就反复做工作:“我在国外看到最有实力的公司就是寿险公司,不过五年,它肯定会超过财产险。”当然最后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针对具体情况还是想办法进行了一些调整。
回头来看,当年马永伟主导的人保拆分,属于开创性的工作,为后来很多保险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思路。后来有人打趣他是“分家专业户”。
当时马永伟认为,政策性保险公司也应该从商业性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比如出口信用保险。中国好多出口都是面向第三世界国家,而其中很多国家政局不稳,经济比较落后,企业出口的产品往往因为政变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收不回款。为了鼓励这些企业,就给企业上保险。如果收不到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类似的情况还有农业保险。国家每一年开会都会强调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但是农业保险规模比较小,发展不起来。因为农民是非常现实的,比如说他知道这一块下冰雹,他就保这一块,这样保险成本高、风险大,保险公司肯定不愿意。这就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要从商业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
后来国家成立了出国信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则是地方在搞,在全国没有形成系统。马永伟觉得甚为遗憾。
当时马永伟思考最多的是,如何把人保变成先进的、国际化的保险公司?可是当时中国保险复业不久,上至领导,下至普通老百姓对保险普遍不了解。所以他认为需要好好学习保险、宣传保险,如何让大家尽快了解呢?他就想组织专家写一本书,普及保险知识。
经过两年时间书写出来了,但是怎么发行,让更多的人能够读到这本书?马永伟又动了个脑筋,他写了一个报告,请当时的江泽民总书记给这本书题个词。经过一番努力最后递上去了,还真的得到了江总书记题词,就这样发行问题解决了。这本书出来以后,在行业内反响很好,马永伟在公司带头学习。这算是他作为一家企业领导对行业的一大贡献,某种意义上也为他后来执掌保监会打下了基础。
马永伟在人保时期的另一大贡献,是推动了《保险法》的诞生。
由于中国保险业恢复得比较晚,早期保险公司不多,业务量也不太,所以也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有一件事情就出台一个相关的制度、办法、条例,比如财产险就制定财产险条例,人身险就制定一个人身险条例。但是后来保险业快速发展,规模变大,而且陆续引进了外国公司,那些简单的制度和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了,所以必须有一部系统的保险法,这个任务就交给了人保。
中国人保作为当时唯一的国有保险公司,除了经营业务之外,还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任务,当时很多保险方面的政策都是从人保孕育出来的。当时的中国人保总经理秦道夫(现已95岁高龄,前些天新上任的中国人保党委书记丁向群还特意去看望了这位老领导),组织了一个小班子研究保险法。
马永伟主政人保后,组织人接着研究,当时国务院发改办(应是发改委或发改委办公厅)也参与了。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保险基本法,过去有一些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现在有了法律支撑,消费者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而今《保险法》出台已近三十年,修订了三次。作为当时的重要推动者,马永伟一直十分关注保险法,他认为保险法以后还要修订,需要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不断地完善。
马永伟主政中国人保四年,锐意改革进取,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可谓成果卓著。他当年主导的“老人保”拆分,如今早已发展成为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三大保险集团,在全球保险市场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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