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德普法】发生工伤怎么办?

文摘   2023-06-27 18:58   宁夏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期望,然而突发事故和职业病生往往造成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双重损害。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和员工该怎么办?工伤后可以得到哪些赔偿?本文将为大家详细的说明。

一、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在我国的现行规定中,关于工伤的具体情形,主要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这其中又具体包括:(一)法定工伤情形;(二)视同工伤情形;(三)豁免工伤情形。

(一)法定工伤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详细罗列了以下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情形

虽然劳动者的某些受伤情形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可能无法将工作原因完全剥离开,且此时对于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同时也更契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故将以下情形当作工伤予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豁免工伤情形

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具体到工伤认定层面,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客观上符合上述法定工伤情形和视同工伤情形,也不按照工伤处理: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所的处理经验,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如下步骤予以处理:

(一)立即将受伤员工送医抢救

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受伤情形后,应当秉持“救人优先”的基本原则,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医抢救。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务必记得保存好医疗费的票据原件。

(二)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报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注:因本文的立脚点为用人单位角度,故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的相关内容不再列明。)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之所以要求用人单位务必要在30日内进行工伤申报,是因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上述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安排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若人社局最终认定员工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并出具了相应的《工伤认定结论书》,则在受伤员工治疗终结(即医疗机构不再为其开具病休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前往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根据最终的鉴定结论确定最终赔付费用。

二、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一)安心就医

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到医院就医,保留好医疗费的票据原件。

(二)申请工伤认定

等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己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如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提起劳动仲裁

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后,如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赔偿金,员工可以在工伤发生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三、工伤申请流程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四、工伤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编辑:蒋春梅  孙嘉祺

审核:王欢

昊德简介


宁夏昊德律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是一家集合了一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坚定信仰、精通法律、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宗旨,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251号,联系电话:0953-2026748


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
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