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小榄一厂房发生火灾!处罚结果来了…

创业   2024-04-14 21:42   广东  


近日,小榄消防救援大队对镇内某厂房发生火灾一案进行查办,并依法对员工张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已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4年3月17日10时许,张某在小榄镇联丰社区广乐北西一路2号厂房,用切割机切割螺丝时产生火花,溅到地面刚涂的油漆导致油漆起火并迅速燃烧,地面的油漆和稀释剂(天那水)具有易燃易爆性,燃烧产生大量浓烟。火灾发生时,多人正在厂房内作业,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小榄消防救援大队、小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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