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但在实践中,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应如何认定违约行为和划分违约责任呢?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最终因单方违约行为支付了赔偿费用。
基本案情
此后,双方虽多次互相发函对变更计量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遂将某屠宰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且要求某屠宰场支付工程损失、项目研发费用、搬迁和仓存费用等。
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合同履行过程中只有符合不可抗力三要件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宏观政策变化才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发生情势变更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直接作出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只有双方都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