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近两年银行流水的申请书如何写,法院同意的机会才大?

文摘   2024-11-22 08:18   重庆  


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近两年银行流水的申请书如何写,法院同意的机会才大?



引言


在执行案件中,调取被执行人近两年的银行流水往往是发现财产线索的重要手段。然而,法院能否同意申请,关键在于申请书的撰写是否具有逻辑性、专业性以及充分的法律依据。本文将从申请书的结构、写作技巧及法院审查重点出发,分析如何提高申请成功率。


正文


一、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1. 标题  

标题应简洁明了,直接表明申请事项,例如:《查询被执行人近两年银行流水的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2. 称呼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的法院名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3. 正文  

正文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 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简要说明申请人、被执行人和代理律师的身份信息;  

- 案件背景: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当前执行情况;  

- 请求事项:明确说明申请调取的具体银行流水信息;  

- 事实和理由: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及法律依据。  


4. 结尾  

在结尾处附上“此致——敬礼”并由代理律师签名,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日期。  


二、撰写正文的技巧  


1. 清晰陈述当事人及申请人信息  

应准确列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同时提供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号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涉及其他协助人员,也需一并写明。  


2. 明确请求事项  

在请求事项中,需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 被执行人的姓名及银行账户信息;  

- 调取的流水时间范围(如近两年);  

- 涉及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如能明确)。  


例:  

> 请求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授权申请人向[银行名称]查询被执行人[姓名]名下[账号]在[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期间的银行流水明细。  


3. 详述事实与理由  


(1) 案件背景  

简要说明案件纠纷的起因、判决结果及执行阶段遇到的问题。例如:  

- 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 法院的财产查控系统未发现明确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被执行人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的迹象。  


(2) 调取银行流水的必要性  

通过分析现有信息,突出查询银行流水对于发现财产线索的重要性:  

- 排查异常资金流动:例如大额资金频繁转出或多次资金拆分;  

- 锁定资产去向:如关联账户或受益人是否为被执行人亲属或关联公司;  

- 验证履行能力:通过资金流向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存在隐匿收入或恶意转移财产。  


(3) 提供相关线索  

如有被执行人近期大额消费、财产交易的证据,可在申请中提及并附上证明材料。例如:房产买卖合同、交易记录截图、证人证言等。  


(4) 法律依据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强调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三、如何提高法院同意的概率?  


1. 申请理由充分且合理  

申请书需围绕案件执行的实际需求,突出调取银行流水对发现财产线索的直接帮助,避免泛泛而谈或无明确目标。  


2. 请求事项明确可操作  

法院通常会关注申请事项是否具有明确的对象和范围。例如,需具体说明:  

- 调取的是哪个银行的账户信息;  

- 时间范围为何;  

- 是否已掌握账户基本信息(如账号、开户行)。  


3. 提供补强证据支持  

在申请书中附上能证明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财产隐匿或转移行为的线索。如:  

- 已知的大额转账记录;  

- 消费与其申报履行能力的矛盾情况(如高消费行为);  

- 被执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证据。  


四、申请书示例  


以下是以债权人本人身份,向法院申请直接调取被执行人近两年银行流水的申请书范本: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案件编号:  

案号:[填写具体案件编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调取被执行人[姓名]名下[具体银行名称及账户信息]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的银行流水明细,以协助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案件简述,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金额]元及利息。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且申请执行以来,现有财产查控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根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被执行人存在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的嫌疑:  

1. 在案件诉讼期间及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曾有[列举相关异常行为,例如“转让名下房产”、“使用亲人银行账户或微信账户”等];  

2. 目前被执行人的生活消费水平与其声称的无履行能力明显不符;  

3. 申请人多方调查已无法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去向,迫切需要调取其近两年的银行流水,以便发现潜在的财产线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无法自行取得必要证据时,可以依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作为重要的财产信息,不仅能够直观反映其资金流动情况,还可能揭示其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直接影响案件的执行进程。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调取被执行人[银行名称及账户信息]在[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的银行流水明细。该申请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必要性,调取信息将直接服务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并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五、注意事项  


1. 提供具体线索:申请人需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账户的开户银行信息和账号,若缺乏具体账号信息,应说明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的合理依据(如被执行人常用银行的记录或交易习惯)。  


2. 强调个人身份的必要性:作为债权人,需重点说明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获取银行流水,且该证据对于推动案件执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3. 证据补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附上案件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能够支持银行流水查询必要性的其他材料(如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线索的初步证据)。  


综上所述,通过结构合理、逻辑严密的申请书以及必要的证据补强,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法院同意调取银行流水的可能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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