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高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会有什么后果?
在当今社会,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容置疑,而对于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人员来说,试图突破限制的行为更是不可取的。那么,被限高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究竟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答案是肯定的,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
从法律层面来看,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这意味着被限高人员在出行方面,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如果被限高人员违反了这些限制,就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
二、
而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的行为,更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冒用。被限高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利,也扰乱了公共交通的正常秩序。
三、
事实上,铁路警方对于此类行为一直保持着严厉打击的态度。近年来,各地铁路警方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已经查处了多起被限高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的案件。例如,2024 年 8 月,一名 52 岁的董姓女子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限高”人员,她多次向朋友借用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乘车,最终被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7 日,其朋友也受到了行政警告并被罚款 100 元。
再例如:2024 年 10 月 28 日 12 时许,在昆明南开往北京西的 G72 次列车运行至贵阳北至怀化南间,列车乘警在 1 号车厢商务座查获一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的男子。经查,该男子叫陈某,今年 61 岁,使用的是自己弟弟的身份证。陈某交代,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无法购买高铁车票乘车,而弟弟跟自己长相相似,便打起使用弟弟身份证的主意。当日 14 时许,G72 次列车进入长沙南站,乘警将陈某移交给长沙南站派出所处理。
上述案例充分体现了部分被限高人员为了乘坐高铁不惜违反法律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最终他们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的正常秩序。
四、
对于被限高人员来说,应当正视自己的法律责任,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不是试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逃避限制。同时,广大民众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随意出借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总之,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问题咨询
专业律师解答
扫码进小程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