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醒 | 对抗组织调查,徒留悔恨

文摘   2024-12-27 17:27   辽宁  


李某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一边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一边耍小聪明,采取多种方式企图逃避组织调查,认为只要敛财方法巧妙,组织就查不到,可以当官发财两不误。


以案为鉴 


李某看到邵某某开着一辆高档越野车,他心动了。在他的暗示下,邵某某“主动”要求与李某换车,最终李某以自己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轿车换来邵某某一辆价值28万余元的越野车。2018年,李某为防止此前收受房产的事情暴露,以一套位于县城价值5万多元的六层阁楼和一辆即将报废的轿车抵顶“小兄弟”朱某某代付的60多万元购房款,并美其名曰“还款”。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李某竟然说“换车”“买房”都是老板们主动要求的,自己是在帮“朋友”解决个人问题,并表示老板有可能是别有用心,但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2017年3月,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某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因其家庭房产较多,担心如实报告会引来组织的关注,在填写家中一套7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相关情况时,编造事实填写了“已于2012年抵债转让,未过户”的字样。后经核查,该套房产系李某及其妻子于2011年购买,不存在抵债转让的情况。

2023年10月,市纪委监委接到李某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问题的举报,工作人员在核查时,发现李某在某市某小区支付过物业费,由此发现一套用其儿子李某名字登记的房产。在与李某谈话核实该套房产相关问题时,他谎称对儿子购买房产和支付购房款的事情并不知情。

李某嘴上轻松应对,内心却焦急万分。谈话结束后,他立即打电话约朱某某在一家茶楼商议如何应对组织调查,两人共同捏造了李某名下房产系从个体商人徐某处购买并已支付购房款等说辞。第二天,李某和李某到市纪委监委接受谈话时,隐瞒真实情况,按照前一天捏造的事实向组织作虚假陈述。谈话结束后,李某和李某又在同一家茶楼约见徐某,将捏造好的虚假事实讲述给徐某,要求徐某如果接受询问,应按捏造的虚假事实向组织陈述,并就具体细节进行了反复推演。后李某、徐某、朱某某等人在接受组织询问时,分别提供了李某与其共同编造的虚假事实。李某利令智昏,订立攻守同盟、共同串供对抗组织调查,不仅害了自己,也牵连了已经参加工作的儿子,最终李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干部必须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既要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也要在犯错误后认真反省反思,配合组织查清事实。李某阳奉阴违,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可谓错上加错。

“没有好好珍惜组织的培养,纪法学习严重缺失,这种长期的自我感觉良好、想当然的心态,使自己麻木不仁。”李某忏悔道。忘却了初心使命、辜负了组织信任,痴迷金钱、滥权谋私的李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愿望成为了泡影,留给自己的只是无尽的悔恨。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法库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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