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醒 | 放松自我约束,底线失守

文摘   2024-12-23 17:30   辽宁  


李某在组织关心培养下,成长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并在多个单位重要岗位任职。他本应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关怀,服务人民群众,然而却在任县直重要部门“一把手”后,欲望滋生,沉迷于不法商人老板精心安排的吃喝享乐之中,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一边吃吃喝喝、收房收车,一边绞尽脑汁妄图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披上“隐身衣”,千方百计勾连串供,最终是自欺欺人、自尝苦果。


以案为鉴 


李某20岁参加工作,先后在县政府办公室、科技局、地震局、教育体育局、县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单位工作。起初,他积极上进,领导和同事们都觉得他是一个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在组织重点培养下,他从一名普通干部走上县处级领导岗位。

自2003年起,李某先后在县多个重要岗位担任“一把手”。长时间的“一把手”经历,让李某自我感觉良好,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锤炼。他在学习时不用心不入脑,基本是读读文件、抄抄笔记,讲党课时照本宣科,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念稿子走过场,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我在理论知识、纪法学习上严重缺失,心无敬畏,这些年没有潜心学习过一次理论,没有研究过一次纪法,之所以走到今天,究其原因还是犯了‘软骨病’,精神上‘缺钙’。”

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错位,让李某毫无纪律规矩意识,擅权妄为,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

2004年至2005年,地震局拟在某县建设9个地震监测点及地下流体观测站,时任县地震局局长的李某动起了“发点小财”的心思,他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地震局签订了部分项目施工合同,后自行联系施工人员进行建设。完工后,地震局向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了工程款30余万元,该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16万余元交给李某。

2009年3月,李某在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后,由于单位工程项目较多,前来请求帮忙的人多了起来,他与商人老板的交往更加频繁。在与商人老板交往时,李某看着他们过着富足的生活,消费时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感觉与他们相比,自己有能力、有本事,却只能靠着工资生活,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心态逐渐失衡,萌生出“以权谋财”的错误思想。

李某看到商人老板们在自己“关照”下,一次次做成了项目、赚取了利润,觉得没有自己帮助,他们不可能赚到钱,认为帮老板办了事,收些好处是理所应当的。2010年至2013年,李某利用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体工程承包商朱某某、邵某某等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通过收受他人房产、置换车辆变相收受差价等方式,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81.16万元。

面对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诱惑,党员干部如果不遏制贪欲,就会打开“潘多拉魔盒”,成为金钱的“奴隶”。李某放松了自我约束,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丢掉了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人生之船必然经不起风浪、禁不住颠簸,航向驶偏,触礁沉船是迟早的事。

那么关于他还有哪些故事呢?咱们下回再说!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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