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拆迁大动作!浦东这里发布征地公告!快看看有你家吗?

文摘   2025-02-06 23:10   河北  

大家好!
我是北京征地拆迁普法律师团,

近日,浦东新区发布了公告编号为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317号的征收土地预公告。这一公告明确了征收的范围,包括浦东新区宣桥镇的长春村、新安村1组以及张家桥村7组。

根据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4〕272号文件的要求,Z府将对这些地区的土地进行征收,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这份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征地工作的正式启动,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后续的补偿和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此次征收的土地主要位于浦东新区的新场镇和宣桥镇,具体位置包括外环运河(北横河-大治河)沿线。征收的土地用途主要为绿地和水域。

这类土地的征收通常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水域治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城市化进程中,绿地和水域的保护与开发是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开发,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是征地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此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根据《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这一标准的设定,旨在确保农民因失去土地而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 青苗补偿:依据《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青苗补偿的标准,通常会根据作物的种类和生长阶段进行分类,以确保农民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弥补。

- 附着物补偿:按照《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这包括对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确保农民因征地而失去的财产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 房屋补偿: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房屋补偿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和房屋后能够继续维持生计。

-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依据《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这一政策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状态。

限制性规定

为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告中设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包括:

- 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 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 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 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这些限制的设定,旨在维护征地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个别行为导致补偿费用的增加。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不予补偿。这一点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征地工作进行期间,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意见反馈

公告中还提供了意见反馈的渠道。反馈对象包括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大家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向区相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参与到征地工作的监督中。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浦东新区Z府希望能够在征地过程中,充分听取民众的声音,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帮助失地农民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317号公告的发布,是浦东新区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发展中的重要一步。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项目的进展,确保在征地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维护每一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措施,让每一位村民在城市建设中受益,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普法律师团,

我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临别,也请您帮我点个“在看”,让更多人可以看到!

(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

征地拆迁普法律师团
☎️限时维权:150 1108 9282 孙老师(注意:仅限每天前3位粉丝免费咨询一次!); 🚓专注房产征地拆迁业务20年,拥有 200名资深律师全国办案,38位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15年; 🌟《CCTV法治进行时》资深合作律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