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为了满足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需求,已经将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纳入了规划建设当中,也就是说下一步将会加大非机动车道的建设,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专用的通道,可以更方便以后车主的出行。事情可不是那么简单地一个通知或者是通告,而是经过一个非常复杂的博弈过程。
去过深圳的人,都能看到,深圳市的大街小巷电动自行车可以运用车水马龙来形容,尤其是上下班的时候,更是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人行道上电动自行车来来往往行人走得没有安全感,地铁口时常被电动自行车层层围住,机动车道里也常见电动自行车飞驰的身影,这些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隐患。无论是送外卖、快递,还是上下班、买菜接送孩子,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人离不开的生活工具。作为城市管理者和执政者也是想了很多办法,尤其是交警的罚款管理,让好多人有了不同的想法,甚至也有过强行管理的想法。但事与愿违,老百姓不能和无法接受。也引发了群众和社会的诟病和质疑。
因为电动自行车的典型民告官诉讼,上升到了法院去判断和评判了。深圳大学法学教授王勇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车罚款,不服处理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庭上王勇教授单枪匹马,舌战群儒,1小时57分全程高能,最终大获全胜,有人说就是造福为民。有人说,就是一个人改变一座城。其实,折射出行政执法和管理也要依法,更要考虑老百姓的满意和认可度。然后才有了将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的想法和设计。为深圳市点赞,不愧为一线和发达城市,知错就改,而且不完全是一意孤行,适应了群众的需要和方便,比什么都重要许多。更要为王勇教授点赞,为了广大市民敢于发声发言,而且成为申诉的典型和典范,确实就是文化人、知识人或者是大教授的特立独行良好的风格、风范和风貌。
从中反思和反观一下,体制之内做出任何决策,一定要符合实际,更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才能让决策合适可行。不然的话,一波三折,甚至是体制内执拗执行,那就同执政理念背道而驰。好在深圳市能够通过法院典型判决,及时改变和更改行政决策,也值得肯定,至少作为体制也不完全就是真正的百分之百正确,有瑕疵或者是错误,及时更改,就是正确的态度,就应该是实事求是的体制,也就是执政为民的体现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