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景德镇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景德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德镇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决定在本中心扎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下大力气纠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集中整改的几个工作重点
1、未严格遵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专业领域程序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及超范围鉴定的问题;
2、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3、鉴定人拒不出庭履行作证义务的问题;
4、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接受当事人吃请的问题;
5、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问题;
6、不配合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等问题;
7、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本中心司法鉴定业务及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本中心司法鉴定整改举报、反映问题电话
景德镇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0798-8504157
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0798-8509981
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范围:
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毒物鉴定;5、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6、痕迹物证鉴定;7、声像资料鉴定;8、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噪声)损害鉴定、生态损害鉴定(含农用地、林业动植物[含动植物DNA鉴定]等类鉴定)。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535号(景德镇公安局对面)
鉴定监督电话:1917988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