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鉴定人有多处伤残中伤残附加指数的计算
健康
2024-11-04 17:21
江西
根据各级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类似意见(各省的指导意见名称不同,江西省的为“江西高院《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2021年6月8日 赣高法[2021]51号)”。
受害人构成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在最高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赔偿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增加相应的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从一级至十级分别确定为10%,9%,8%,……,1%,但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赔偿指数总和不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