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从芜湖到昆山,他竟要赖掉1700元车费......

时事   2025-01-22 08:29   安徽  

出租车司机朱师傅以为自己接到了一笔从芜湖到昆山的“大单子”,没想到到达目的地后,乘客直言没有钱,拒不支付打车费,无奈之下,司机一纸诉状至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要求乘客王某支付打车费(含过路、过桥费)1700元。





案件回顾


事情回溯到2023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5点多,朱师傅在滴滴平台上接到一条自芜湖市澛港新区西区前往江苏省昆山市的打车订单,来回有600多公里。朱师傅以为自己接了个“大单子”,心里暗喜,于是前往澛港新区附近,接到打车小伙王某一路向东。

出发前,朱师傅与小伙商量好,这一趟去目的地,要按计价器计费,还要再加上往返过路、桥费。小伙当下一口答应。

当天晚上11点左右,朱师傅顺利将乘客送到了目的地。本以为可以收到钱然后好好休息一下,没想到小伙却翻脸不认账,告诉朱师傅其无钱支付,报警便是。无奈之下,朱师傅只好报警求助。

十几分钟后,昆山市巴城派出所接警后到达现场,把双方带去警务站。经过当地警方的多次调解,乘客王某答应,在2023年10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车费、路桥费 1701.8 元。

然而,过了约定的付款时间,朱师傅仍然没有收到来自王某的一分钱打车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朱师傅决定诉至弋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立即支付拖欠的17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师傅和王某之间成立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原告朱师傅按约定将被告王某送至目的地,被告王某应按约定履行支付打车费的义务,该事实有双方签订的协议予以证实,遂判决被告王某十日内支付原告朱师傅打车费1700元。记者了解到,该判决现已生效。


记者吴培丹
编辑:陈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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