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买卖无效!”湖北利川,彭某与吴某因829万征收补偿款引发纠纷,庭审揭露16年前房屋买卖交易真相,法院如何判决?

文摘   房产   2024-09-18 12:30   北京  

大家好!
我是你们的普法律师团:
【案情概况】
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决?
一个跨越二十年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在利川市凉务乡大岩村,一起看似普通的拆迁补偿争议,却牵扯出了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点击: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2024 年 债权向谁主张?

彭某与吴某之间的房屋交易,是否有效?
双方各执一词,真相究竟是什么?
马上揭开案情真相的神秘面纱……
【案情回顾】
时间回到1998年,彭某以4000元的价格从同村村民方某处购买了一套位于利川市凉务乡大岩村的房屋。
此后,他对房屋进行了整修和加建。
然而,2008年,彭某将房屋出售给了吴某,一个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这场交易却为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2022年,利咸高速公路(利川段)项目建设启动,需要对包括案涉房屋在内的大岩村三组的土地及房屋进行测量征收。
产权人吴某与大岩村村委会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确认了房屋的产权归属。
然而,彭某却在此刻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当年的房屋买卖协议侵害了集体利益,主张协议无效,并要求吴某返还房屋。(➡️点击:2024这个冬天,为逝世老人办理遗产继承的人,竟然……暖了?


在庭审过程中,彭某与吴某各执一词。
彭某坚称当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而吴某则认为协议有效,并指责彭某的不诚信行为。
双方争论激烈,庭审现场气氛紧张,火药味十足。
【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结合本案情况,彭某与吴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虽然未经大岩村村委会核准,但双方长期居住、使用、维护及整修诉争房屋,形成了既定事实。
此外,村委及彭某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并未提出任何异议,故该买卖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之果,未有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之处。
本案中,吴某虽然非凉务乡大岩村村民,但其妻方某原系该集体组织成员,在与吴某结婚后,于凉务乡九渡村并未获得宅基地等可供居住的地方。
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交易安全和秩序、当事人合理预期以及维护诚实信用这一民事核心原则的初衷出发,法院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司法原则和精神,兼顾各方利益平衡,认定双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有效。(➡️点击2024 年,妻子对丈夫见死不救,还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彭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占地面积135.83平方米的案涉房屋归吴某所有,829万的拆迁征收补偿款也被吴某收入囊中。
【反思警醒】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对于这起案件,你怎么看?
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普法律师团。
我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资讯和解决方案。
如果您觉得文章有意义,请您帮我点个“在看”。
谢谢支持!

(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

征地拆迁普法律师团
☎️限时维权:150 1108 9282 孙老师(注意:仅限每天前3位粉丝免费咨询一次!); 🚓专注房产征地拆迁业务20年,拥有 200名资深律师全国办案,38位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15年; 🌟《CCTV法治进行时》资深合作律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