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靖江市人民Z府发布了征地公告(靖征补告〔2025〕1号),该公告涉及重要的土地征收和补偿事宜。
作为拆迁律师团的一员,我们有责任为广大村民解读这一公告的具体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征地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圣村南七组和南九组。具体的征收位置在公告的附图中有详细标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征收范围将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这意味着公告中的范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告中提到,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现状情况将进行详细说明。虽然具体内容在公告中未详细列出,但这一步骤是确保征地补偿合理性的基础。
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补偿标准依据《省Z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12号)以及《市Z府关于重新公布靖江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靖政发8号)。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
- 农用地:35.25万元/公顷
- 建设用地:70.5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49.35万元/公顷
- 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这些标准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明确的补偿依据,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依据《市Z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进行。这一补偿标准的设定,旨在保障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够弥补因青苗和附着物损失带来的经济损失。
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安置和社会保障的依据为《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对于不满16周岁的人员,他们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与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将由靖江市人民Z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公告将在靖江市Z府门户网站及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5日。这一公示制度旨在提高透明度,让更多村民了解征地政策。
异议处理
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需实名签名或盖章,并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意见,将视为无异议。这一规定确保了村民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在公告规定期限内(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将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村民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补偿权益。
靖江市人民Z府发布的征地公告(靖征补告〔2025〕1号)为土地征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补偿标准。
作为拆迁律师团的一员,我们希望通过对公告的解读,帮助村民更好地理解征地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参与和及时反馈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希望每位村民都能在征地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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