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市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和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西市预征补告〔2024〕16号)。
这一公告涉及的内容关系到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将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分析这一公告,帮助大家理解相关信息及其影响。
公告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为土地征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地方政策依据包括《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规〔2023〕2号),以及《西昌市人民Z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4〕16号)。
这些政策为具体的征收和补偿方案提供了实施细则。
公告中还提到,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这意味着Z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已经充分考虑了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
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此次预征收的土地面积为230.2395亩,涉及多个区域:
- 太和镇:太安村四组、五组、七组、八组的农民集体。
- 裕隆回族乡:兴安村二组、三组、四组的农民集体。
- 长安街道办事处:安宁村一组的农民集体。
- 马道街道:集贤社区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家园社区第三居民小组。
征收范围的最终确定将以征地红线结果为准。这意味着,实际的征收范围可能会根据后续的调查和规划进行调整。
补偿登记工作安排
补偿登记工作将依照《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规〔2023〕2号)及《西昌市人民Z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4〕16号)相关内容执行。
这一安排确保了补偿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明确的补偿依据。
异议反馈渠道
公告中明确了居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反馈渠道。如果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
申请时间应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将视为同意本方案。这一规定强调了居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也提醒大家及时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西昌市关于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和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涉及到众多居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希望通过对公告的解读,帮助居民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与到补偿和安置的过程中。
在面对征地补偿时,居民应关注公告的每一项内容,及时反馈意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位公民的责任与权利。
希望每位居民都能在这场土地征收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与安置,共同推动西昌市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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