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两部手机
安装登录指定软件
提供给对方远程操作拨打电话
就可以按通话时长高薪结算
操作简单却收入不菲
心动吗
小心
你可能正成为新型诈骗手段“手机口”的帮凶
2024年3月,姜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网友“火箭”,对方称只需配合其使用某软件,就可以按软件使用时长获得好处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姜某某发现无法看到软件拨打的电话号码,也听不到通话内容,他意识到对方极有可能是在实施犯罪行为,但在“高薪”诱惑下,姜某某依然心动了。他随即收购数张手机卡,并使用新手机卡登录软件接受对方远程操作,拨打诈骗电话,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5万元。
同月6日,被害人曲某因接到姜某某购买手机号拨打的诈骗电话,以曲某所预订的航班因飞机故障需改签及办理理赔为名,诱骗曲某进行转账,致使曲某被诈骗10.91万元。
5月30日,被告人姜某某被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同年7月19日,被告人姜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华容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1月8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近年来,境外犯罪分子为掩饰电话号码的海外归属地,衍生出了“手机口”诈骗的新方式。“手机口”通讯传输成为新兴的犯罪话务通道,能使来电号码归属地瞬间发生位移,将境外拨来的网络电话秒变国内来电,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提供帮助,如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传输帮助,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或者提供手机卡 、通信工具予以帮助等,都涉嫌违法犯罪,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轻松赚快钱,为境外诈骗团伙架设“手机口”,沦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供稿: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