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梁子湖区司法局 “宪”在行动 法润民心

文摘   2024-12-06 08:31   湖北  

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全民湿地保护观念,12月4日,梁子湖区司法局联合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东沟镇人民政府在东沟镇茅圻村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湿地保护”普法活动。


随着庄严的国歌奏响,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东沟镇党委书记郑伟领誓,带领新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一份承诺,一份责任;一次宣誓,终身使命,宪法宣誓表达了机关干部对宪法的敬畏之情,让干部们明“宪”于心、守“宪”于行。



在茅圻村法治文化广场,梁子湖区司法局精心布置了宪法、民法典、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猜法治谜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把宪法送到群众身边。活动共发放《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次。


在茅圻村村委会会议室,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夏学农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大家普及《长江保护法》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茅圻村“法律明白人”余巧宣读了湿地保护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湿地保护的实际行动中,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12月3日上午,梁子湖区司法局梁子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在长岭码头开展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大家普及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挂历200余份、宣传袋200个、水盆150个、奖励小礼品(雨伞)20把。



12月2日,梁子湖区司法局梁子司法所联合长岭小学开展宪法进学校宣传活动。主讲人从宪法概述、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尊重遵守宪法三个方面讲述宪法重要意义,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通过本次活动,学生对宪法的了解更加深入,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供稿: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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