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
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