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级工会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技能等级评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三步曲,持续开展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试点工作,推动全省产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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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八级工”?
省人社厅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施新时代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是我省专门针对“新八级工”评聘制定的第一个政策,是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标志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新八级工”评聘工作。
“新八级工”,是指已备案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职业(工种)特点,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时代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简称“新八级”。
学徒工由企业自行设置,一般为新入职员工,在其跟随师傅学习期满和试用期满后进行定级。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考核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关于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特级技师
“两个基本条件”:①原则上要求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②或具有与申报职业(工种)贯通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且仍在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
“三个优先考虑”:①优先考虑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②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四个直接申报”:①符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②湖北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中的技能人才;③湖北工匠;④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得者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教练等可以直接申报(特级技师)。
首席技师
“一个基础条件”: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要求特级技师评聘满3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三个必备条件”:①刻苦钻研技术,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的技术特长;②总结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销售记录;③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了本行业、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推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一个直接申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首席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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