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守住标准安全合法底线,日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的企业标准开展抽查评价。
此次评价随机抽取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展企业标准声明公开的20项企业标准,涉及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金融、能源等6个重点领域。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重点围绕企业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等事项开展。
经过评价检查,有1项企业标准因抽检前自行废止,未对其进行评价;其余19项企业标准中评价结果符合要求的有4项,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的8项,不符合要求的7项,符合率(含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为63.2%。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针对企业标准评价检查中发现的标准文本中部分技术指标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在标准中未对其做出明示,不符合《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相关规定;标准内容未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标准编号和名称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规范公开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标准文本格式不够规范,引用作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按照最新版本 GB/T 1.1-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标准编写,标准格式存在瑕疵;内容完全按照外省地方标准内容编写等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标准,提高标准质量,按时完成标准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同时,将结合此次标准评价检查,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文稿:翟鸿昱
编辑:阿木尔
校对:孟宇
审核:高东阳
来源:标准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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