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药品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监管能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一、推进药品监管能力试点建设。作为全区第一批旗县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新城区以落实党政同责为引领,从优化监管资源、提升信息化建设、发挥行业自律等方面,夯实了药品安全基层治理基础。为推广试点做法,召开全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交流学习现场会,交流学习试点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旗县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二、推动药品实验室改造工作。针对全市药品检验工作存在的短板,2022年8月以来,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药品安全工作,解决了药品检验办公场所,累计投入改造资金420万元,已完成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实验室装修改造和检验检测设备安装调试、检定校准,2025年可以承接呼和浩特市地区药品检验任务,解决了多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地区没有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自2021年以来,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投入500万元配备全套检验设备和执法装备基础上,市财政累计配套资金1550万元,全市共建成标准化监管所53个,2个五星标准化所,四星标准化所8个,三星标准化所12个。另外,共聘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083人,加强了基层药品监管力量。
四、加强“两品一械”监测工作。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切实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培训和质量评估工作。2023年7月以来,共分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13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4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48例。
五、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培训。及时组织药品检查员库人员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参加全区交叉检查及全市的旗县区互查工作,通过培训和实战,培养骨干检查员,提升检查员素质能力。结合监管执法实际需求,按照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送教下基层 研传促深教”的工作安排,举办全市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及时组织参加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各盟市站等培训,累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不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监管机制,调动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履职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文稿:戈俊生
编辑:阿木尔
校对:孟宇
审核:高东阳
来源: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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