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市”】呼和浩特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警示教育会

政务   2024-11-19 17:42   内蒙古  







为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自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53 号)要求,11月1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机动车检验机构警示教育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额尔德木图、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刘颖出席会议并讲话,呼和浩特市7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观看了“大客车冲出路外致13死,检测站法人等10人涉刑21名干部追责(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用最真实案例警示、教育检验机构;传达学习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内容。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通报了2024年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情况和典型案例,并就合规经营、依法检测提出了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4年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情况和案件处理情况,要求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围绕专项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证自身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杜绝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出具虚假、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要从严从重查处。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会就下一步做好政策引导、行业服务做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各机构一是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各检验机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检验工作,严守底线、不碰红线,拒绝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严禁为违法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三是要严格自查自纠。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照典型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整改,整改不完成不放过。四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部门联动,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行刑衔接有效开展,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文稿:陈志勇

编辑:阿木尔

校对:张伟静

审核:高东阳

来源: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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