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员工同住的女老板,被他持刀讨薪逼上了天台
情感
2024-10-16 12:10
湖北
年轻人叫张刚强,安徽人,刚从拘留所放出来,此刻是被民警龙哥叫来的。上一次见他时,小伙还是一头时髦的发型,手里拿一把剪刀,直抵自己的脖子。 这事儿要追溯到十来天前。我们接到警情,“指挥室呼叫,在万科商业楼一层102号,报警人求助民警,派出所是否收到?”搭档大海转动方向盘,我拿起对讲机回复:“已经出发了。”五分钟后,我们到了报警的地方。102号是一家蛋糕店,报警人是蛋糕店的老板,她说自己被店里的员工威胁了。老板叫李圆圆,1997年出生,江苏人,在兰州这边创业。威胁她的员工叫张刚强,是她两个月前招的,来了以后,住在她家。李圆圆连忙摇头,解释说房子是她自己的,店里的员工都跟她住一起,“为了给他们省个租房的钱。”李圆圆翻着手机给我们看,张刚强昨天晚上发微信给她,写着:“既然你这样耍我,那明天该发生的都会发生的。”“意思是他毫无缘由地对你说了这么一句?”我疑惑地追问。李圆圆想了想,有些犹豫地告诉我们,说张刚强刚来没多久,就老借故揉她脸,拍她头之类的,这个举动有点太亲密,李圆圆推测他可能有点喜欢自己。张刚强给李圆圆送过龙虾、口红,但都被李圆圆拒绝了,“那龙虾现在还在冰箱冻着呢。”老板说得简略,我们都不是很理解这当中的因果关系,没有接话。李圆圆继续说,“前几天,张刚强借同事的口跟我提说他不想干了,我同意了,当晚正好有个合适的人,就直接招了来,结果张刚强又反悔,我便以新员工已招到为由,拒绝他在店里上班。”“然后他昨天突然给我来了这么一句,说该发生的都会发生,我也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就报警了,挺害怕的。”李圆圆说到最后,声音有点发抖。我和大海对视一眼,问道:“就这一句吗?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李圆圆摇头,我和大海犯了难,这“该发生的都会发生”实在范围太大,找劳动局是该发生的,上法院起诉是有可能的,到店里撒泼打滚也是有可能的,对我们来说不可能因为这句话就直接立案调查。我试着追问还有什么其他威胁的情况,聊天记录之类的或者当面说过什么,李圆圆依旧摇头。所以案件到目前为止就只有一句“该发生的都会发生。”要了张刚强的手机号,我拨通张刚强的电话,同时按下录音键。“询问个事情,你在微信上给你老板发的话是什么意思?”张刚强的回复是典型的还没有想好,所以通过重复来拖延自己思考的时间。张刚强又反问:“我干啥了?我啥也没干啊,就发了这么一句。”这句反问给我整无语了,只好耐心解释道:“这件事现在不是案件,我们属于一个居中调解的情况,你们之间如果有矛盾,跟我说,我们帮你们调解掉,别最后事情闹得不可收场了,能理解吗?”张刚强半天没说话,在我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他来了一句“没啥意思啊,就发了这么一句。”我看了眼录音中的提示,问道:“所以你的意思是没有任何含义,什么都没打算做?”张刚强“嗯”了一声,我给他解释通过威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犯法的,别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吓唬人。张刚强依旧是“嗯”。跟李圆圆交代了几句,我们回到所里,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就看这张刚强还会不会继续犯傻。她拿着聊天记录给我看,张刚强跟她说,他查询了劳动法,李圆圆没有签合同,需要三倍赔偿工资,最终张刚强用自己的算法,算出了三万五的赔偿。我看完聊天记录问她是否结清了工资,李圆圆翻出转账记录,工资确实已经结清了,目前看来,是张刚强在合同上找事。劳动法归劳动局管,我个人觉得这个算法可能不太对,但我不敢把话说死,于是建议她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去劳动局问问。李圆圆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临出门,又转头问我:“他要是非问我要这钱咋办?”“他问你要钱我们没法管,你给不给是你的事情,你俩自行商讨,我们总不能打电话给他说这个钱你不能要,我们没这个权利,当然,他要是用一些其他方法要钱触犯法律又是另一说。”我解释道。李圆圆拎着她的小包走了,是去劳动局还是回店里不得而知。“指挥室呼叫,在万科商业楼1层102,报警人称有人持刀讨要工资,派出所是否收到?”出警路上,我皱着眉头想不通。张刚强一个月挣7000,靠手艺吃饭,比很多人要强,打过电话警告了还触犯法律,有点不合逻辑。
到了现场,经常参与派出所培训的保安们已经初步封锁了入口,我们进去以后,蛋糕店没人,保安给我们指路,冲突现场在三楼。一上三楼,映入眼帘的画面把我们吓了一跳,李圆圆站在门后,张刚强缩在最里边的角落,拿着一把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看到警察到场,张刚强情绪变得激动,大吼一声“别过来”。我仔细观察他身后的楼梯,如果换个方向从那边上的话,应该可以夺过剪刀,但到底是比较冒险,只能将这个想法暂时按下。“你好,城关派出所的,发生什么了?跟我们说说,我们帮你解决了。”大海常规开场,而我则给所领导汇报,这样涉及人命的案子是必须上报的。对讲机也在此刻开始追问:“出警民警是否到达现场?现场什么情况?”我将对讲机音量关小后退到一楼和二楼的拐角处,跟指挥室汇报了现场情况。李圆圆看了眼张刚强,后退几步小声跟我说:“他要钱,我说那你找劳动局,劳动局怎么判我怎么赔,他不肯,说我耍他,要让我付出代价。”李圆圆看了看手机:“昨天晚上十二点多,我们刚下班那会。”“太晚了,我本来想今天白天找你问问,谁知道店里刚开门他就来了。”所里支援的其他人很快也到了,副所长王所换下大海开始跟张刚强聊天,劝他年纪轻轻别钻牛角尖。张刚强将刀对准脖子,固执地说道:“她把钱给我,给我,我就走。”大海刚要说话,深知他脾气的我拉了他一把,王所继续笑眯眯地说道:“不签合同肯定违法,但是具体要给你赔多少钱,那得劳动局或者法院给你做主,你不要急,把刀放下,我们现在喊劳动局的人来给你算,咋样?”张刚强把刀尖稍稍插进皮肤,威胁道:“不行,劳动局光帮有钱人,我不相信, 我现在要看到钱。”王所还是那副微笑的模样:“你这就是刻板印象了,很多时间劳动局处理事情都是偏袒劳动者这一方的。”张刚强不为所动:“三万五,现在让她给我赔偿,这是我应得的。”一时僵持不下,王所只好以退为进,说我们正在筹钱,以此安抚张刚强,防止他做出伤人事件。劳动局的人此前也已经通知了,在街道这边有个调解室,里面就有法律援助的律师和各单位的人。僵持间,他们终于到了,而那边张刚强脖子已经微微渗血。劳动局的兄弟见到此景,面露难色,说他们也需要保障商家的利益,张刚强提出的赔偿不可能实现。涉及的法条和规定太多,而且有的法条针对的是有法人的企业和单位而不是个体工商户。“你们保证,我拿到钱以后不许抓我。”张刚强吼道,王所点头答应。这种情况下,街道书记和王所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凑钱给他。李圆圆擦着眼泪不说话,王所安慰她说凑出来的钱,一定会还给她,劳动局怎么裁定是后面的事,现在只是为了稳住张刚强。李圆圆卡里只有9176 元,大家开始三三两两的凑钱,我卡里的三千多也搭进去了,街道有个大姐在旁边一笔一笔地记了下来。等我们十几个人好不容易凑齐三万五,提出给张刚强转账时,张刚强不知道怎么想的,来了句“我要现金。”我到今天都没想通他要现金的理由是什么。难道是他已经考虑到钱在卡里会被冻结?真不知道该评价他聪明还是笨。告诉张刚强我们去取钱后,张刚强似乎是胳膊累了,将刀暂时取了下来,但任何人靠近,他都会立马举起刀。二十分钟后,钱取回来,王所将钱扔在地上,张刚强却不拿。王所使了个眼色,我们全部退到楼梯,物业配合我们打开了另一家店铺的门,分出去了一半绕行。张刚强一步一步往前,李圆圆忽然问:“你之前为什么骚扰我?”李圆圆手机是开着录音的,她大概也是真生气了,想让张刚强落实一个性骚扰之类的名头。张刚强只是摇头,无论李圆圆说什么,得到的回复都是“我没心情和你说这些。”在李圆圆和他交涉的时候,我们也静悄悄地从另一个方向摸上了楼上,紧紧盯着张刚强的背影。在张刚强察觉到异常的一瞬,我抓住他拿着剪刀的手,其他人也各自按照分工控制住他的四肢,场面乱作一团。张刚强被按在地上,剪刀也被一脚踢开。钱没有第一时间还给每个人,这是证物,案件走完程序以后才会归还。人被带回所里。回去的路上,我们顺便和律师还有劳动局的人聊了聊。“他这个不签合同,真的能要这么多钱?”我好奇地问道。“做梦呢,要是这样搞,你让满大街的店怎么开下去?每个地方都是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具体判断的,就像那个发工资晚于几号就被判赔偿的案例,也就深圳这种城市,其他城市你听过吗?”律师摇摇头又说道:“而且真按合同来的话,老板操作空间太大了,就那种常见的底薪是所在城市最低底薪,一般都是个两千上下,那按合同赔偿也就赔你底薪的数倍,更别说他这个一言不合就不干了,跟劳动法也有冲突啊。”劳动局的人点点头说:“是啊,我们很多时候处理案件,两边都得保护,一边是打工人一边是小老板,两边其实都不容易,具体的肯定得看当地的情况,绝大多数时候,这种不签合同赔几千几万的都不可能发生在小个体户身上。”
我们都陷入了沉默,这是个很宏观的问题,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去看。当打工者,如果严格执行法律,那都期盼着老板们不签合同,不签就告,拿双倍工资。当老板,肯定希望法律是有温度的,讲人性的,纠正为主罚款为辅,毕竟大家都不容易。所以越是大企业越重视合同,不给一丁点机会,而小微个体户则不以为然,就像劳动局的哥们所说,确实很多小老板觉得以诚待诚就行了。李圆圆给张刚强开7000的工资,从不拖欠,不知道在这个行当算是个什么水平,但想来总好过拖欠工资的。不过,李圆圆不签合同也是事实,个中好坏难以直接断定。送走劳动局的兄弟和律师,我回派出所问张刚强的下场,却没想到大家也正在为这件事争吵。“三万五肯定刑事案件啊,我就问你这不是敲诈勒索是什么?”主管办案的副所和刚刚出警的副所在那争执,一个觉得应该按照敲诈勒索直接移交刑警队,另一个觉得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谈不上敲诈勒索,因为在张刚强的认知里,他是觉得自己要回属于自己的钱,主观上并不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要我说,这就是个法盲,看了点法条觉得自己占理所以采取了这个方式,批评教育一下,罚个款就行了,毕竟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围观的人也不多。”“老王你跟我闹呢?这行为就是敲诈勒索,要开了这个先河,人人都用自杀谈问题了?让他去劳动局不去,让他去法院不去,坐下来谈不谈,反正就是必须要看到钱,也不管这个钱是不是真的该拿,这不按敲诈勒索算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这种自杀案件要给分局写一份情况说明,在他们争论不休的时候,我默默打开了电脑,并开始在库里搜索张刚强的资料,挨个打上去以后,却突然看到一个过往的处罚记录。“王所,这人以前有案底啊。”我大叫一声,吸引了正在争吵的两位副所长。王所凑过来一看,三年前,江西,自杀要钱,拘留了10天。我继续看着详细经过,几乎就是今天的翻版,工作地点不一样,要钱数额不一样,但同样的剪刀抵喉咙,同样的要现金。此前主张教育完就放了的副所一拍桌子:“拘留吧,这小子该拘留。”办案的副所跟分局的法制科打了电话,仔细询问后,结合笔录,最终给案件做了解释。在张刚强的认知里,三万五是有理有据的,都是根据劳动法和网上的律师建议自己算出来的,并不是漫天要价。在他的认知里,他要的确实是自己应该得到的钱,敲诈勒索靠不上的,且他威胁伤害的是自己,而不是其他人,最终按照扰乱公共秩序,给了他七天的拘留。可我们没想到,这七天的拘留也没有给张刚强足够的教育,他在出来后第一时间给李圆圆发了一个消息——“这件事还没完呢,你等着。”案件的主办民警龙哥大怒,一个电话将男生叫到了所里。张刚强进了大院后看到了在门口的我和龙哥,龙哥没好气地骂道:“你想干什么?你要是还想进去,我帮你。”张刚强叹了口气,沉默了一会说:“警官对不起,我不会了,票已经买好了,等会就走了。”“我问你,你进去之前我跟你说的话还记不记得?”龙哥问道。龙哥这才神色放缓,走下台阶按住年轻人的肩膀:“你也算有一技之长,别再出这种事了,下次就不是拘留,你铁定要进监狱。你在同一种违法行为上多次踩线是什么后果可以查一查,这叫屡教不改。”为了让张刚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龙哥告诉他,物业那边如果起诉他扰乱商业场所的正常秩序,是要赔偿一大笔钱的,是街道上的人替他说了好话,这是众人最后一次对他的善意,如果给脸不要,该承担的责任就担起来。我把张刚强的火车票信息发给李圆圆,让她放心。李圆圆又问我,她如果翻出来张刚强捏她脸的监控,能不能认定性骚扰,没等我回话,李圆圆又说算了,不折腾了,如果张刚强就此走人,她也乐得清闲。之后的张刚强去了上海,李圆圆店里的员工看到张刚强朋友圈的自拍了,李圆圆心头的梦魇才算消除。之后的李圆圆,也紧急和店里的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网上下载模板,签名。再见面的时候,她自嘲地跟我说:“几分钟就能搞定的事,却让我成了法律上不占理的一方。有些懒,真是偷不得。”后来听闻,那条街街角的打印店,有几天生意突然变得很好。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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