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如果您的孩子正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进程,我们将致力解决您的困扰,现将资助申请事项告知如下:
(一)免保教费。对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及孤残儿童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全额免除保教费。
(二)政府资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校内资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儿童。具体人员及资助标准由各校自行决定。
免保教费对象为政策规定的特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如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儿童、重残儿童)、革命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或不属于以上类别,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需要申请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的学生。
学前教育资助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告知家长→提出申请→走访调查→困难认定→对象公示→审核上报→资金发放
如果您需要资助,可以向班主任申领一份《丹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信息,后续学校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家访和认定,并指导符合申请条件的家长进行平台申请。如发现并核实学生(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行为的,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得资助的要取消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您关于资助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向老师、学校或丹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还可关注“丹阳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获得更多资助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的孩子未来健康成长、充满阳光!
丹阳市好孩子幼儿园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