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长明与被执行人刘贤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贤烈多次未按约履行、逃避执行,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长明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刘贤烈,男,1972年4月28日出生,汉族
●家庭住址:
重庆市巫山县铜鼓镇柳池村5组12号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20428XXXX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