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赖昌斌与被执行人叶德琼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叶德琼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赖昌斌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叶德琼,男,1984年2月13日出生,汉族
●家庭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500237198402131571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