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
张贤枝,男,1976年9月4日出生,汉族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义和村4组11号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60904XX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过本院查实到位,并通过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并使申请人全部执行回款的,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均含税费,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本案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23-57651863
【联系人】:吕法官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