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杨娜与被执行人李忠福、向后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忠福、向后香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娜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李忠福,男,1972年8月14日生,汉族
●家庭住址:
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平安村4组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208140657
●被执行人:
向后香,女,1972年11月4日生,汉族
●家庭住址:
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平安村4组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211040665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