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
已逝者本想通过遗产给与亲人物质上的安慰,但是有些时候,物欲往往会蒙蔽人们的双眼,从而引发家庭矛盾,造成亲人反目。近日,海伦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挽回了手足亲情。
被继承人鞠老先生(2024年去世)与被继承人宋女士(2022年去世)系夫妻关系,婚生四名子女分别为: 长女鞠春(化名)、长子鞠秋(化名)、次子鞠冬(化名)、次女鞠夏(化名)。被继承人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但未留有遗嘱,只是口头答应此房产在他去世后给长女鞠夏,由于多年来老两口一直由女儿伺候生活起居。但四名子女就上述遗产无法协商一致,鞠夏遂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案涉遗产。
为维护兄妹情谊,立案庭法官助理李春爽决定先行调解,避免兄妹四人对薄公堂,有伤手足亲情。调解过程中,李春爽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并与兄妹四人面对面进行沟通。了解到长子和次子均同意主动放弃财产分割,唯独长女认为遗产是父母留下的,兄妹四人应该平分。李春爽耐心调解,本着促进家庭和睦、彻底化解矛盾的初衷,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从情理、事理、道理、法理四方面入手,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寻找利益的切合点。最终在反复地耐心调解下,当事人最终消除了隔阂,哥哥姐姐称确实老四尽到的赡养义务较多,同意将案涉房屋由鞠夏继承,兄妹四人重归于好,并达成了调解协议。签字确认时,鞠春边摁指纹边笑着说道:“这么正式的签字摁指纹,也算是我们四人人生中最有纪念意义的事情了”。说着,其他兄妹都笑了起来……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因为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到金钱,更掺杂了家庭内部诸多的情感因素。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家庭和谐和社区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普遍认可,为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立案庭
一审:李春爽
二审:刘大春
三审:张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