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坚持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场涉及养牛户于某和某兽药店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案件调解后即时履行完毕,高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从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本案当事人于某在某兽药店购买饲料和兽药,累计欠款达6870元。之后,兽药店多次向于某索要欠款,然而于某却以兽药质量存在问题、饲料质量差等理由拒绝支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共合法庭庭长张伟宁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对相关细节进行了询问。对于于某,法官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告知其主张质量问题需要合法合规的证据,比如专业的检测报告等,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同时也严肃地告知于某拒付欠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而面对兽药店一方,法官仔细审查了他们的产品质量保障资料,询问了产品的进货渠道、质量检验等环节。并从中协调,让兽药店理解于某的担忧,尝试从养牛户关系角度思考问题。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律和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达成和解。某兽药店负责人在充分了解于某的困难后决定只收取于某4000元的货款;于某也认识到自己之前的做法欠妥,当场履行了欠款支付义务。这一结果不仅保障了兽药店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恶化。
共合法庭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共合法庭
一审:王天一
二审:张伟宁
三审:陈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