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泽芸 I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势在必行:不能因为恶魔未满16周岁就免除刑罚

文摘   文化   2024-03-17 17:24   上海  

正文字数1882字,阅读用时约需3分钟。

纳兰泽芸寄语:

勤恳工作长伴书,

养心纸上偶煮字。

一日一钱,十日十钱。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题记:

希望废止“未满16周岁者犯罪不予刑事处罚”这一法律规定。

这是滋生校园暴力事件、校园谋杀事件的温床,甚至是保护伞。

如此,不能说百分百消灭校园霸凌,但至少能对大部分施暴者起到威慑作用。

文/纳兰泽芸

近日,一起未成年人校园霸凌上升到凶杀的案件震惊了世人。

河北省邯郸某区,三名未成年初中生将一名同学残忍霸凌后杀害,并将同学尸体埋在废弃的蔬菜大棚内。

做案手段残忍得令人发指!被害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小小年纪,心如蛇蝎,毫无起码的人性!杀人之后又思维缜密地毁尸灭迹。接受公安讯问时还串供反侦察。

 

一起一又一起的未成年人霸凌案件频发,如今终于上升到故意杀人了。令人心痛。

不久前,广东阳江某学校学生13岁的廖某被三名学生残忍毒打,导致严重脑疝和脑出血,生命垂危,医院表示孩子活过来的可能性很小。

事情起因是廖某在班上成绩优秀,另三名学生胁迫廖某给他们写作业,廖某没有同意,就遭到了围殴毒打。

去年上半年,河南鹤壁一所中专某女生,在疫情闭校期间遭遇三名女生霸凌。

该女生被扒光衣服、棍打、扇耳光。三名女生强迫该女生自己打自己耳光,然后轮番踩踏该女生乳房,甚至用筷子残忍地捅刺隐私处……

施暴者简直丧心病狂,暴行令人发指!

没过多久,海南某初中一名女生被六名学生围殴。

它们用脚狠狠踹,用巴掌扇,撕扯头发,逼迫该女生脱掉衣服,然后用刺条狠狠抽打祼露的皮肤。

该女生被凌辱得跪地求饶,这几名学生更是变本加厉,用牙签戳进女生的眼睛。

该女生的父亲是残疾人,靠拉三轮车为生,母亲是聋哑人,靠摆小摊贴补家用。这六名学生威胁女生要是敢报警,就杀了她父母。因此女生只能忍受。

六名学生把女生关在一个小黑屋里,持续几天地殴打,造成她鼓膜穿孔,双眼也因为被牙签戳刺,造成不可逆的严重伤害!

这已不是“霸凌”,这是谋杀!

这不过是一群未满十八周岁的魔鬼而已!

每次看到那些校园霸凌的心痛场面,我心里都格外难受!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让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如此丧心病狂,如此恶毒和残忍?

个人认为,校园霸凌甚至校园谋杀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小恶魔的犯罪成本太低!

因为是未满十八周岁,这类事件无论造成的后果多么严重,最后的处理结果往往都是口头道歉或赔一点钱财了事。

校园暴力不仅对受害学生造成身体伤害,更给他们的心理带来极大的不可逆的创伤。更有甚者,会失去宝贵的年轻生命。

这种恶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损害了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也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

必须正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比如邯郸与阳江这两起事件的施暴者行为已经超出了霸凌的范畴,应当定性为谋杀犯罪。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中,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可处以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可是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却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

我们不能因为施暴者未成年就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宽容。

而在这起事件中,施暴者的行为已经对受害学生造成了丧命,显然不能仅仅依靠家长或监护人的管教来解决问题。

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那些正常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那些丧心病狂的未成年恶魔

他们应当为他们犯下的大罪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面对的应当是冰冷的手铐和刑法法条,还有威严的法院

我们呼吁有关部门依法对施暴者进行严惩,以维护法治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另外,我们还应关注校园暴力背后的原因。屡禁不止的霸凌事件发生并非偶然,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管理不到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等都可能成为校园暴力的诱因。

因此,我们在严厉打击校园暴力的同时,还要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消除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

最后,希望废止“未满16周岁者犯罪不予刑事处罚”这一法律规定。这是滋生校园暴力事件、校园谋杀事件的温床,甚至是保护伞。

如此,不能说百分百消灭校园霸凌,但至少能对大部分施暴者起到威慑作用。

纳兰泽芸简记于2024年3月16日

往期回顾:

 01 纳兰泽芸  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02 纳兰泽芸 只为写给心灵 

 03 记者专访 作家妈妈教子经(上)

 04 记者专访 作家妈妈教子经(中)

 05 记者专访 作家妈妈教子经(下)

声明:文中图片除个人拍摄之外,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品均为作者原创,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商务合作,请后台联系获取IP授权。

阅 读 是 一 种 成 长
转 载 是 一 种 智 慧
分 享 是 一 种 美 德
收 藏 是 一 种 情 怀
点 赞 是 一 种 肯 定
在 看 是 一 种 享 受

纳兰泽芸
纳兰泽芸,籍贯安徽池州。上海民进企业家成员。上海安徽商会企业家成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33期。 文章皆为原创。只为写给心灵。与媚俗、猎奇、说教、金刚怒目无关。用静静的文字温暖人心。你读到的惊鸿,都曾被岁月的清寂与静夜的自省炼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