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技术指南(2024版)

健康   2024-07-30 17:55   陕西  


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技术指南(2024版)


洪涝灾害是指暴雨、急剧融化的冰雪、风暴潮等自然因洪涝灾害是指暴雨、急剧融化的冰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形成的洪水泛滥或排涝不畅而造成的灾害。我国平原洪灾问题突出,七大江河中及其支流的中下游很多地区都面临洪涝灾害严重威胁,台风及风暴潮灾害发生频繁,影响范围广,山洪灾害是我国洪涝灾害致人死亡的主要灾种,城市暴雨频率和强度呈增加趋势,城市内涝现象越来越突出。洪涝灾害可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传染病流行、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受损,疾控机构科学规范开展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对保护灾区人群健康、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减轻灾区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则

(一)目的

指导全国各级疾控机构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二)依据

本指南编写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指南(试行)(2020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疾控机构在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中开展信息管理、风险评估、监测与暴发疫情处置、预防接种、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病媒生物控制、营养与食品卫生、健康宣教与风险沟通、个人健康防护等工作。

二、洪涝灾害的健康危害

(一)个体健康危害

洪涝灾害所致死亡主要由溺水导致,其他原因还包括建筑物倒塌、触电、火灾、心脏病和身体创伤等。洪涝还可造成多种伤害,包括骨折、割伤、扭伤、拉伤、擦伤、撞伤、多发性创伤等,伤害原因包括坠落、溺水、交通事故等。洪涝灾害后,洪涝灾害后,可由于食物供给不足、霉变以及生活习惯的改变,受灾群众尤其是婴幼儿、孕妇和老人容易出现营养不良或食物中毒。。受灾群众心情焦虑,精神紧张、心理压抑,可影响机体的免疫调节功能;参与救灾的民众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身体疲劳,抵抗力下降。

洪涝灾害后也常引发个体出现一系列与应激有关的心理危机。受灾群众由于生存环境、身心条件受到了巨大的破坏和冲击,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失去亲人等原因,心理处于高度的应激状态,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损伤。

(二)可能导致的公共卫生影响

洪水可能淹没或破坏水源和饮用水设施,改变食物来源和加工、储藏条件,可能导致灾区的粪便、垃圾以及畜禽尸体污染范围扩大,使得灾区群众饮食、饮水、环境卫生得不到安全保障。此外,病媒生物和宿主动物的栖息地的改变和种群的变化,灾区群众集中安置场所带来的影响,均可能导致灾后易发生某些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从历史上看,霍乱、伤寒、痢疾、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以及甲型、戊型肝炎等都曾经因洪涝灾害引起过大流行。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1. 饮用水污染

洪涝灾害期间,洪水可能淹没或破坏水源和饮用水设施,使供水设施和污水排放条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洪水将大量人畜粪便、垃圾、动物尸体冲入水中,灾区垃圾、人畜粪便的无序排放,均可使分散式供水水源及地面水水源受到严重的生物性污染;工业废水、废渣、农药及其他有毒化学品受淹后可能导致局部水环境受到化学污染;洪水还将地面的大量泥沙冲入水中,使水体浑浊,感官性状差。以上因素使得灾区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变得更为复杂,饮用水卫生安全难以保障,由此可能引发经水传播的传染病暴发流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 环境破坏

因洪水淹没农田、房舍或行洪、救灾的需求,导致灾区群众大规模迁移;各种生物群落也因洪水淹没引起群落结构改变和栖息地变迁,从而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造成宿主动物的迁徙和种群的改变。洪水淹没厕所、粪池、下水道等,大量植物和动物尸体腐败,蚊蝇等各种媒介生物孳生,可导致灾区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恶化。

3. 食物安全威胁增加

第一,洪涝灾害可能使食物来源、生产、储备、运输、分配系统等各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受到破坏,污染环节增多;第二,洪涝灾害导致生活条件恶化,粪便、生产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原料、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运输和储存设备和场所、成品食物,食物污染途径增加。第三,灾区燃料缺乏、烹调用具少,造成食物的加热消毒困难。第四,灾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受到破坏,导致食品生产经营的质量下降,监督管理难以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第五,受灾群众临时集中安置,人员密度高,不能经常洗手,缺乏必要的食品卫生防护设施,增加了食物污染的可能。

4. 受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员活动发生变化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洪水淹没、行洪或救灾等原因,灾区群众大规模迁移,救灾人员进入灾区,可能使传染源转移到非疫区,也可使易感人群进入疫区,可能导致疾病的流行。受灾人群临时集中安置,人员密集,接触机会增多,同时,由于居住环境恶劣,营养状况较差,机体免疫力降低等原因,容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接触性疾病等疾病的发生。在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疫区,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直接接触疫水的机会增多,可导致传染病感染风险增加。

5. 病媒生物及宿主动物发生变化

洪涝灾害可能使病媒生物及宿主动物栖息地或孳生条件发生改变。灾害后期洪水退去后残留的积水坑洼增多,蚊类孳生地扩大,可导致蚊虫密度增加,加之人们居住条件恶化,防护条件差,被蚊虫叮咬的机会增加。粪便、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生活环境恶化,可导致蝇密度增加,与人接触机会增加。因栖息地被淹没,某些宿主动物会发生迁徙流动,使宿主动物分布范围、数量或种群发生变化。

(三)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受损

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灾区的常规医疗和卫生服务系统受损和破坏。第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受到冲击。洪涝灾害可能会导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施设备、药物遭受洪水浸泡而不能使用,从而影响受灾地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给原本依赖于这些服务的人群健康带来直接的影响。第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发生变化。洪涝灾害改变了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环境、生活条件恶化,容易出现各种疾病。第三,灾区原有的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通讯设施等受到破坏,导致医疗卫生服务的及时性受到影响。第四,可能造成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系统的破坏,可能导致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及时报告、处置。

三、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内容

(一)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洪涝灾害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原则上应该贯穿于灾害卫生应急的全过程,持续开展。灾害不同的阶段开展的各类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的适用情形、评估目的、信息收集、评估内容和评估产出等也会有所区别,详见表1。评估结果应由疾控机构或卫生应急队伍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相关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洪涝灾害发生前可对一定区域内人群健康在受到灾害冲击时的易损程度开展脆弱性评估;每年汛期前或接到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后,可定期开展本地区洪涝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点传染病事件风险评估。洪涝灾害发生后,疾控机构应尽快启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风险评估工作,第一时间识别灾害引起的公共卫生影响和潜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灾后卫生防疫现场工作开展过程中,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或卫生应急队伍应对受灾地区所有村、社区或集中安置点开展公共卫生状况与需求快速评估,及时了解受灾地区的公共卫生状况、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受灾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状况,识别灾区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在灾后传染病快速评估和状况与需求快速评估的基础上,针对特定公共卫生问题可开展趋势性风险评估或专题风险评估。随着灾害响应接近尾声,可针对灾区整体公共卫生状况与风险开展全面的阶段性/总结评估,判定灾区卫生防病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可由洪涝灾害应急响应转向恢复重建。

(二)监测和信息管理

1. 信息管理

洪涝灾害灾后信息报告要遵循依法报告、统一管理、属地管理和准确及时的原则。疾控机构应在灾区应急指挥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建立灾后信息的收集和报告机制,明确报告时间、信息种类内容、信息报告格式、报告频次、报告机构、共享机制等具体内容。对不同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应急队伍的报告信息实行统一管理。信息报告实行归口管理,由灾区应急指挥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核实确认后以统一口径进行通报发布。

报告信息主要包括灾害信息、工作动态以及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等内容,报告频次推荐每日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

(1)灾害信息包括受灾范围、受灾人数、伤亡人数和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房屋损毁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信息;可通过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依据应急协调机制从灾区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获取。

(2)工作动态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队伍派出、已开展的监测、风险评估、健康宣教、应急值守、物资保障和现场工作队在灾区开展的具体工作、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以及阶段性防控策略措施建议等信息;可通过灾区各支卫生应急队伍、驻点卫生防疫工作组或巡回卫生防疫工作组报送信息获取,统一汇总。

(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可通过灾区常规监测系统、症状监测和主动监测获取信息。

2. 监测

洪涝灾害可能会导致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受损,对各类传染病、慢性病、疫苗可预防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监测系统产生冲击。在灾害未对灾区原有监测体系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应优先恢复原有的监测能力,并采取提高监测灵敏度、降低应急响应阈值的监测策略。如果因灾害导致原有的监测体系严重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疾控机构应根据洪涝灾害可能衍生的公共卫生风险,建立症状监测、病媒生物监测、饮用水卫生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临时主动监测系统。

(1)疾病监测和症状监测在受灾地区开展传染病监测可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提供预警和防控策略制定依据。除常规疫情监测外,受灾地区疾控机构可根据既往疫情特征和风险评估结果,对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高风险的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强化监测,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监测频次,降低响应阈值。可根据实际需要将监测报告用户扩展至灾区居民集中安置点的医疗点和学校等重点场所,以保证监测的敏感性。

洪涝灾害发生后,如果灾区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监测体系,则需要在受灾地区的医疗机构、集中安置点以及学校等重点场所建立临时的症状监测系统。根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灾区优先需要开展监测的症状或症候群。症状监测应当做到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现异常信息时,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当原有的监测系统能力恢复后,可采取基于原有监测体系的强化监测策略。

(2)病媒生物监测洪涝灾害受影响地区需持续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分别在集中安置点、返家灾区居民村落等区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种类包括蚊、蝇、鼠等,同时需结合灾区既往传染病的病媒生物种类适时做出调整。疾控机构依据监测结果指导开展相关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价。

(3)饮用水卫生监测洪涝灾害导致的饮用水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感官性状不良、致病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三个方面。应及时启动对集中安置点、医疗点、救灾人员临时居住地等场所,以及返家灾区居民家庭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源水和供水点饮水监测;水源水监测包括浑浊度、pH、色度、氨(以N计)、耗氧量以及其它相关监测项目;供水点饮用水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的水质常规指标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风险指标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指标包括色度、臭与味、浑浊度、pH、氨(以N计)、游离氯(或二氧化氯)、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等。集中式供水的浑浊度和游离氯(或二氧化氯)每日每批处理水均需测定,以便指导应急水处理措施。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洪涝灾害地区食品(包括救灾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的监测和检验工作,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发现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尽快恢复常规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暴发监测,加强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如果灾区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监测体系,则需要在受灾地区的医疗机构、集中安置点以及学校等重点场所建立临时的食源性疾病症状监测,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三)调查和处置

洪涝灾害灾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发地疾控机构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和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控制措施。

现场调查工作应当坚持边调查、边控制的原则。通过核实事件信息、制定病例定义、搜索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描述性分析、提出病因假设、验证病因假设等步骤开展现场调查处置,查找事件原因。必要时,根据调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应急监测。调查处置结束后,应对防控效果进行评价。

灾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重点区域为灾区集中安置点、学校和返家灾区居民家庭等,需在该类区域加强病例的监测与报告,管控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病媒生物等风险因素,严防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预防接种

洪涝灾害灾区应组织人员开展灾后免疫规划受损情况和疫苗可预防疾病暴发或流行的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反馈结果。灾后免疫规划工作重点应以尽快恢复受灾地区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服务和推进迟种者补种工作为主,可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实施。在特定情形下,经综合调查评估,结合专家论证建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可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五)安置点卫生管理

洪涝灾害发生后,政府机构根据受灾情况设置居民临时安置点,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可向政府机构提出设置安置点的卫生学建议。灾区居民临时安置点的设置必须科学选址、有序规划,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可根据洪涝灾害特点和地形特征、风俗习惯等,选择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方式。

居民临时安置点的选址规划,应尽量要地势高且交通便利、保留充足空间,综合考虑水文、地址、气象等因素,远离有水和媒介相关疾病的地区。建立管理制度,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在特殊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应保障充足的饮用水和食品供应,并做好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应加强安置点的垃圾、粪便、污水等的卫生管理,保证环境清洁。按照安置点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人员和卫生防疫人员,建立临时医疗救护站、临时卫生防疫点或巡回医疗队、巡回卫生防疫队。做好安置点消毒、杀虫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六)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控制工作主要包括:1.做好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饮用水水质监测、饮用水处理和消毒,提供安全的饮用水。2.做好灾区临时安置点的环境卫生。3.设置临时公厕、垃圾收集站点,做好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消毒、清运等卫生管理工作并开展监测及评估,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4.按灾害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指导做好人遗体和动物尸体的挖掘、搬运和掩埋工作,并做好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5.科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回迁前环境的清理和消毒。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

(七)预防性消毒

洪涝灾害发生后,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行消毒处理。预防性消毒工作主要包括:1.加强重点区域消毒工作。对居民临时安置点、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所,其室内环境和物体表面、餐(饮)具、厕所、垃圾暂存区域等应做好日常消毒。

2.做好受淹区域和设施的消毒工作。对受淹或损坏的供水设施、水井、容器和管道,以及厕所、垃圾堆积区、牲畜养殖场所等做好再次启用前的消毒工作,同时做好动物尸体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置。3.强化灾区饮用水消毒工作。做好居民临时安置点和其他紧急供水的消毒,加强市政供水水质和消毒监测与评价。4.持续做好灾后消毒工作记录和过程评价工作,视需求开展消毒效果评价。5.做好灾后传染病消毒应对处置。发现灾后疫情,应及时开展传染病消毒处置。

6.开展科学消毒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洪涝灾后消毒知识。

(八)病媒生物控制

洪涝灾害发生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主要包括:1.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因地制宜开展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蚊、蝇、鼠等至少各选一种监测方法,重点在居民安置点及其周围环境监测,监测点首选重灾区,每个区、县(县级市)至少按方位设3~5个有代表性的受灾人群安置点进行监测。2.做好杀虫、灭鼠等工作,并做好效果评价。当病媒生物密度未达到启动应急控制参考指标或未发生病媒生物传播疾病时,以环境治理为主,加强个人防护,辅以物理、化学防治措施;当病媒生物密度达到或超过启动应急控制参考指标或在发生病媒生物相关疾病流行时,以化学防治为主,辅以环境治理、物理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个人防护。

(九)营养与食品卫生

洪涝灾害发生后,营养与食品卫生防控工作主要包括:

1. 大力开展营养与食品卫生宣传工作。2.保障食物供给,预防营养不良发生。3.及时开展受灾人群营养与健康状况、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工作,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4.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5.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尽快恢复、重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自救食品和救援食品的卫生监督与管理,同时加强对灾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健康宣教和风险沟通

疾控机构应该根据洪涝灾害的特点、可能发生的健康风险和健康宣教需求,制定灾区健康宣教工作方案。宣教内容应该包括自救互救常识、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病媒生物控制、个人防护和心理健康等。宣教形式既可采用电视、广播、报纸、印刷品等传统方式,也可采用手机、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社区/村卫生人员或志愿者可采用入户分发宣教材料、面对面科普等形式,全面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灾后评估总结期,还应该组织专业人员对健康宣教效果进行评价。

在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疾控机构应在政府部门的领导和组织下,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社会、利益相关者以及相关部门通报公共卫生问题、疾病的流行情况、个人风险、预防措施等,使公众能及时认识到疾病风险,了解防治知识并采取适当行动。应急响应结束后,疾控机构可根据需要介绍相应的灾后卫生防疫行动信息,按要求发布相关疫情信息、控制措施和卫生防病策略,回答公众的疑问。

(十一)个人健康防护

洪涝灾害高发地区,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汛期应急准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备好应急供给物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随时撤离准备。

洪涝灾害发生时,疾控机构应指导受灾地区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健康风险防护,防止溺水、触电,防止蚊虫叮咬和野生动物咬伤,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并做好化学品风险防护;指导灾区做好饮水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抗洪人员和消毒人员做好健康防护;对洪涝灾害现场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进行引导。

洪涝灾害结束后,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同时,还应做好室内、外环境的清洁与卫生防护、霉菌的处理、个人卫生防护和心理健康恢复等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专业人员应该对灾区居民及特殊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以消除或减轻人们的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附件:↓点击链接查看

1.洪涝灾害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技术指南

2. 洪涝灾害灾后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3. 洪涝灾害卫生状况与需求快速评估技术指南

4. 洪涝灾害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要点

5. 洪涝灾害灾后预防接种技术指南

6. 洪涝灾害临时安置点卫生要求要点

7. 洪涝灾害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技术指南

8. 洪涝灾害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

9. 洪涝灾害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指南

10. 洪涝灾害营养与食品卫生技术指南

11. 洪涝灾害血吸虫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

12. 洪涝灾害个人防护技术指南

13. 洪涝灾害灾后疾病防控知识要点

14. 洪涝灾害灾后健康宣教核心信息

来源:消毒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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