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 充分释放审判精品效能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温度案例”“深度案例”发布会

政务   2024-07-31 21:44   江苏  


7月31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温度案例”“深度案例”发布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期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活动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志成出席活动并作点评,苏州市吴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钱斌出席活动并致辞。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冬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实出席活动。

江苏省人大代表、吴江区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区小学组块教学研究室主任、区程开甲小学校长薛法根,苏州市人大代表、吴江区七都镇东风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韦亚梅,苏州市人大代表、江苏远见文旅集团副总经理陶淳,苏州市政协委员、吴江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长肖菊红,吴江区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吴江监管支局沈红英,法制日报社江苏记者站站长丁国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刘思萱丁建安,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电视台、江苏法治报等知名媒体代表应邀出席活动。



近年来,全市法院持续完善典型案例发现、培育、编写、报道和发布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调研宣传部门牵头推进、审执业务部门积极参与的案例工作大格局,打造出诸如“睿裁判”“吴小槌来说法”“漫漫说法”“苏小獬‘漫’说案”“执槌者”等一批案例宣传IP,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典型案例培育矩阵,切实以司法案例助推良法善治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召开2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类典型案例458则,共有191篇案例报道被国家级媒体录用,其中9篇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涌现出了央视关注的顾氏三兄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首例虚拟主播形象损失纠纷案等众多经典案例。

本次专题发布的85则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高水平的审执工作经验,深刻诠释了法律精神。其中首批“温度案例”共8类35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热点,均附上原创手绘漫画,通过生动、接地气的释法说理方式,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出“有意义”的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让人民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进一步强化社会规则意识,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正确合理维护权益,推动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公正法治、诚信友爱的社会生态。

“深究法律肌理,明晰裁判法度”,首批“深度案例”共5类50件,以规范、公正、严谨的司法裁判,为法官及法律从业者处理类案提供参考示范,以典型个案裁判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此次吴江区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多次论证,精心发布‘两度案例’,既是深入挖潜培育精品案例的生动实践,充分引导社会公众尊法懂法、向上向善,也是进一步提升案例研究水平和司法服务能级的重要探索,对统一法律适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作用。”蔡绍刚在讲话中指出,典型案例既可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也是树立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要切实加强案例线索发现培育工作。持续增强发现、培育案例的意识和能力,在立审执各环节敏锐挖掘类型新颖、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精准识别案例价值,确保典型案例尽早发现、全链条关注。选优配强审判团队,全阶段完善案例培育机制,厘清案件事实、强化文书说理、准确适用法律、做好判后答疑、确保案件质量。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提请审委会讨论、请示上级法院以及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案件研究论证等方式,依托内外部力量共同打造精品案例。

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兼顾温度与深度、专业性和贴近性、有意义与有意思,立足“受众视角”,深入挖掘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法治智慧,顺应民心、凝聚共识。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促进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完善案例发布和宣传工作机制,切实把案例这一“法治产品”用好,做深做实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维护法律权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要做深做实司法案例审判基础。进一步用好全市法院高水平的审判资源,持续加强与苏州六个专业化法庭的协同联动,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为输出更多佳品精品案例筑牢基础。进一步完善青年干警培养机制,牢固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的理念,充分发挥案例骨干带头编写的头雁作用,注重在案例工作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以专精多能的调研人才基础助力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建立健全案例培育配套工作机制。立足求臻研译社、“五庭协同”案例研究中心、担保案例联合研究基地等苏州法院案例研究专业化平台,在巩固拓展创新上集众人之智、聚各方合力,能动发挥苏州法院案例资源优势,形成全市法院案例工作“一盘棋”。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建设,主动争取专家学者、高等院校、职业共同体的关心支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评选,定期举行类型化专业化案例研讨交流,切实促进典型案例资源共享、研究成果互鉴。持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积极借力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实现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双赢多赢共赢。



张志成在点评中指出,案例是长期动态的工作,希望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两度案例”发布的基础上,围绕大局发展重点、基层治理热点、群众关注焦点,继续输出更多优秀的案例成果,持续深化司法案例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全省法院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要更好发挥案例助力决策的作用。注重将案例工作与服务大局深度融合,从“小案件”中发现“大价值”,从个体案件中发现普遍问题,努力实现“剖析一个案例、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发扬改革创新精神,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案例工作机制,使司法案例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以高质量的案例成果服务司法决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要更好发挥案例促进治理的作用。善于发掘具有参考示范意义的权威案例,引导当事人了解裁判规则、预测诉讼结果,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案例的编写宣传,强化案例对社会风尚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的价值和导向,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要更好发挥案例反哺审判的作用。坚持案例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互融合、一体推进,以案例研究促进类案类判、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审判质量,实现案例工作与司法实践共同发展、创新发展。认真总结案例积累的审判执行经验做法,将案例成果与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重点工作推进相衔接,将其转化为推进司法改革、优化审判管理、服务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使案例成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名片。



钱斌在致辞中表示,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是国内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根植在这篇沃土,吴江区人民法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增进民生福祉”这一根本目的、“一体化建设”这一国家战略,不断优化审判和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展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吴江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挖掘和转化,实现了“办好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本次发布的“温度案例”和“深度案例”,对于树立正确裁判导向、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社会文明风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吴江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促公正、提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吴江新实践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活动中,蔡绍刚、张志成、钱斌、裘实共同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温度案例(第一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深度案例(第一辑)》揭幕。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建中作总结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俊生介绍了“温度案例”“深度案例”相关情况。

在案例讨论环节,韦亚梅,沈红英,丁国锋,以及《江苏经济报》记者潘一嘉,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姚松杰、刘文豪,法官助理姚思越等聚焦“温度案例”关注的百姓民生展开深入讨论,表示“温度案例”既有指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打工就业案例,又有弘扬赡养老人传统美德的婚姻家事案例和倡导睦邻友善、互利互让的邻里关系案例,类型多样、贴近生活,是不可多得的生活必备“手边书”。

刘思萱、丁建安,苏州破产法庭庭长王蔚珏,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徐飞云、苏州劳动法庭法官步允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蕾、李娜等聚焦“深度案例”中知识产权、破产审判、劳动用工等专业性强、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领域展开深入讨论,表示该批案例注重从裁判规则中提取亮点、裁判思路中挖掘观点、裁判方法中总结重点,具有良好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有益于裁判尺度的统一、审判质效的提高和司法公信力的增强,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可感可触。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位于吴江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的苏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展示馆,从“低空起航·勇担使命、汇聚力量·低空蓝图、建圈成链·竞逐低空及开放引航·低空腾飞”四个篇章深入了解苏州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概况,并参观了苏州低空服务监管平台及苏州首批30家低空经济领航企业围绕低空经济制作的相关成品。


活动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振主持。苏州中院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区各板块政法委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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