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其国土面积约为998万平方千米,仅次于俄罗斯,是世界第二大的国家,人口截至最新数据约为3800万人。亚洲随意拎出一个小国,人口都比他多。
加拿大拥有一支规模超级小的常备武装力量,陆军约有2.7万人,主要负责地面防御和国内安全任务。海军约有1万人,拥有多艘舰艇和潜艇,负责海上巡逻和防御。空军约有1.4万人,装备有各种先进的战斗机、预警机和运输机等。此外,加拿大还有一支特种部队,执行高风险、高难度的特种作战任务。总体而言,加拿大的军队规模与国家面积极其不匹配,训练水平基本没有士兵打卡上下班,如果胡塞武装与加拿大接壤,能把这个国家打到自闭,可见加拿大的军事力量有多弱。
其实加拿大在历史上是很强的,只不过那个时候的他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老美也不是什么大善人,这块肥肉他们当然垂涎过,本来想试探一下,结果侵略战争被打成了首都保卫战。
19世纪初,第二次英美战争在北美大陆激烈上演,当时的背景是美国在法军的帮助下独立。第一次英美战争英国败了,路易16举全国之力甚至搭上自己的头来援助美国,最后美国脱离英帝国掌控,彻底独立。然而至此之后,美国高层过于自信,他们认为想要让美国强大,就必须吞并加拿大。
当时英国颁布了航海条例,严重束缚了美国商业的发展,美国商船频繁被扣,经济损失惨重。美国统治阶级内部普遍认为,吞并加拿大是实现国家繁荣与安全的必由之路,因此决定对英宣战。同时,国际局势的动荡也为这场战争提供了背景。法国大革命引发欧洲动荡,英国联合多国组成反法同盟,而美国作为法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成为了英国打击的进阶目标。
战争初期,美国军队数量不足,面对强大的英国海军和陆军显得力不从心。尽管后来美国军队有所扩充,但仍难以与英军匹敌。实际上当时的美国士兵素质很差,欺负印第安人倒是可以,而英国压根就没有调动正规部队,用大量兵力支援北美战场,加上加拿大本土民兵的协助,直接打爆美国正规军。
1814年,战争进入白热化阶段,英军与加拿大民兵联合行动,在布莱登斯堡之战中大败美军。随后联军势如破竹,一直攻打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在短暂的战斗后,联军占领了华盛顿,并放火烧毁了许多建筑,白宫直接被烧黑,之前他是棕红色的,被放火烧成了黑色。美国人回来后把它涂上漆刷成了白色。
1815年,美国与英国签署了根特合约,正式承认战败,两国划定边界线。此后美国不敢北上一步。这一仗把美国人打出了心理阴影,100年之后才开始消散。不过也带来了一个好处,让美国人痛恨殖民主义的情绪加强了。一战和二战,德国是主要发起国,将英法殖民体系彻底冲垮。
1931年加拿大完全独立。即便如此,没有苏联,美国也不敢轻易拆分英国的殖民体系。殖民地被拆分完后,英国只能靠美国这个好大儿。但是这时的美国已经把自由和反殖民的旗帜挂起来了,人设立在这儿,有偶像包袱,也不好进攻加拿大。
其后几十年,美国一直和苏联斗法,苏联解体后,美国风光了十几年,从2008年开始,国力江河日下。现如今美国想吞并加拿大可不是那么容易了,搞不好白宫会被烧第二次。再者,加拿大现在很听话,美加之间经济军事合作颇多,关系实在紧密,美国现在也找不到借口进攻它。
事实上,加拿大的稳定反而有利于美国维持其全球地位。加拿大国土面积虽然大,但是农业条件远不及美国,他们只能与美国深度绑定,加拿大本土的石油和矿产他们自己也没有办法开采,工业底子不行,这两样实际上都是由美国资本掌控,这就足够了。在情报合作上,加拿大作为五眼联盟中的一员,与美国的合作也是相当密切,很多事情要经过美国同意才可以做。在军事上,加拿大也加入了美国的北美防空体系。也就是说,加拿大的政治、情报、经济、军事都与美国深度相邻,是不是美国领土已经无所谓了,称呼加拿大为美国加拿大州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