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野猪出没频率高的江苏省,2022年该省多地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政府买单机制。据报道,江苏大约有11700头野猪,该省设立野猪致害保险,全省投保432万元,总理赔金额为277万元。
『A智慧保』梳理大量资料发现,这类模式大致是由政府财政支出保费,保险有效期为一年,在指定辖区内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居民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此外,2023年江西省共推出7种相关保险产品,包括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责任保险、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等。
另外,福建省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人保财险设计开发了商业性野猪侵害农作物种植保险产品,以野猪侵害造成保险农作物损失为责任,标的涵盖所有农作物。
虽然在构建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上,各地不断有创新措施推出,但并不意味着投保后可以高枕无忧,其保险的发展仍面临挑战。目前来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多由政府财政承担,对于地方财政尤其是野生动物致害多发地区的财政压力较大。也有开发产品的保险公司表示,前期这类保险仍处于亏损状态。
事实上,这类针对野猪致害的保险产品,有明确的政策倡导。《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如此来看,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措施、服务网络、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化解野生动物致害风险,为致害后自救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受制于地方财力影响,政府很难对损失“照单全收”,这在业界也多有讨论。例如曾有遭受野猪侵害损失较严重的村庄反映,由于基层相关部门资金有限,很难拿出这部分赔偿款。此外,个别项目理赔标准低,也致使农户有意见。“根据不同地区财力差异,中央也可给予一定差异化财力支持。”该律师称。
另有地方检察院人士建议,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由林业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对各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危害农作物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实施方案。
在投保方式上,则建议建立政府和个人双重保费缴纳机制,可充分运用单位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降低村民自费金额,增加总保费金额,提高理赔能力。在操作标准上,建议由财政、林业、农业和保险部门共同研究出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的操作细则,明确野生动物痕迹鉴定依据、农作物损失界定标准等事项,解决基层具体操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