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约研代会 | 一文读懂研究生代表大会

文摘   2024-11-01 23:38   湖南  


研代会速览

为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进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湘潭大学拟定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


1、 研代会是什么?

      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是研究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研究生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湘潭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湘潭大学研究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2、 研代会的职权是什么?

①讨论并决定今后研代会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②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③审议并修改《湘潭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④确认各学院推选的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委员资格;

⑤选举新的执行委员会领导机构;

⑥确认各学院推选的常设委员会委员;

⑦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⑧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 什么是研代会代表?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参与主体,以学院为单位按人数比例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校研会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分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4、如何成为一名研代会代表?

      各院系研工组指导研究生会在本单位内发布校研代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推荐通知,按照各院系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经过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本单位研究生代表推荐人选。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院系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成为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并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①民主选举——学生代表以院系为单位、充分尊重学生意愿选举产生;

②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按各单位研究生人数占比分配;

③四个“平衡”——院系平衡、年级平衡、男女平衡、学历层次平衡;

④人数限制——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校研会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非校、院级研究生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分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⑤人员公示,公开透明。



5、 研代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①在研代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②在研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享有表决权;

 ③以提案的形式,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研代会审议,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④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随时向研代会常设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及时答复;

 ⑤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适当方式对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研代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①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校决议决定,以及代表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②密切联系同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出席研代会会议,审议列入研代会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权利;

 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 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研究生;

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声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6、研代会常设委员会的产生及主要职责?

湘潭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


产生办法:

①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为常设委员会委员;

②委员候选人从研代会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

③常设委员会委员经差额选举,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系)数量的2倍。常设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决议以应到会常任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④常设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负责协助、指导常设委员会的工作。


主要职责:

①解释本章程,并监督校研会工作的具体实施;

②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③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

④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⑤决定执委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调整;

⑥广泛收集学生对学习生活权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委员提出并经全体讨论后形成提案,在秘书长的指导下分组提交相关部门解决,并向全体学生公布解决情况;

⑦积极向校领导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广大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起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作用;

⑧提交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的各种文件、各项办法和有关委员会的组成名单

⑨讨论决定应由常设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7、什么是提案工作?

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是广大研究生向学校建言献策,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提案工作办理,能够了解研究生同学的需求、改进部门工作、健全各项制度,提升同学们对科研学习生活的满意度,促进学校发展。


提案工作的流程包括:

①组织研代会代表开展的提案工作培训,代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研究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提案并上交;

②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组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根据提案内容移交研分会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

③研分会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院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

④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组;

提案工作组在院研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来源 | 湘潭大学第三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排版 | 李双贤

责编 | 陈琛  胡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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