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法治先行示范街道建设与改革辅导法律服务
【产品适用】
本产品对标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针对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探索法治先行示范街道的落地与实施。本产品适用于具有改革创新精神且有明确的《“法治先行示范街道”法治建设与改革方案》的街道办事处。
【产品价值】
直接推动“法治先行示范街道”的落地与实施,探索建立法治先行示范街道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本项目在对街道法治建设的痛点、难点问题等有系统了解和把握,并设计出了法治建设与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以下称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的实施进行辅导。主要包含以下流程和内容:
根据法治建设与改革方案文件的阶段和时间安排拟定工作计划或细化方案;
1.对改革方案文件及细则性文件进行宣讲、解释、说明;
2.根据改革方案文件和实际需要,拟定配套实施性细则文件、操作指引等文件、各部门的实施重点及难点;
3.参与项目改革会议,全程跟进进度,参与项目决策,提出意见与建议;
4.配合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解释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及理由等;
5.设立项目咨询处,发布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相关部门的咨询,解答相关疑问,进行专业辅导;
6.跟踪项目实施中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调研、了解情况,提出解决的建议方案;
7.配合对项目推进进行检查、督促,及时纠偏;
8.应相关部门邀请就部门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专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9.发现实施方案不足与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必要时由街道办另行下发文件;
10.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文件和成果,形成《某某街道法治建设与改革实施报告》。
【工作期限】
一般为2~3个月。
【工作方式】
调研采用项目制,即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组织、质量保障和交付。项目成员1—3人,主要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设项目秘书1人,主要负责项目资料整理、文件汇编等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专家作为项目顾问或学术负责人。项目需要进场辅导,需要委托单位提供必要条件配合工作。
【其他】
1.本项目是委托单位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工作,是改革项目,需要本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参与、强力推动并做好充分动员。
2.本项目一般应建立在对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和方案设计基础之上,而前期的调研和方案设计不包含在此服务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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