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法治先行示范街道建设与改革方案设计法律服务
【产品适用】
对标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针对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法治先行示范街道”建设与改革的方案。
【产品价值】
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以改革的方式推动街道法治建设,探索建立法治先行示范街道标准体系,在街道办层面推动落实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建设目标。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该项工作主要结合治理现代化及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问题、痛点有系统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设计法治先行示范街道建设和改革方案。主要包含以下流程和内容:
1.在对街道法治建设现状与问题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街道法治建设与改革的方向、目标、路径、重点领域、阶段,形成工作计划;
2.针对工作计划做深入、细化调研,进一步明确可行性、可操作性,实施的条件是否具备、评估可能的实施效果、负面效应与风险等;
3.起草、设计法治建设与改革方案;
4.对方案进行内部讨论、完善,消除分歧,形成共识;
5.确定正式的方案文本;
6.起草配套实施类文件;
7.以街道办名义形成文件、下发实施后,配合进行动员、讲解说明。
【工作期限】
一般为1—3个月。
【工作方式】
调研采用项目制,即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组织、质量保障和交付。项目成员2—3人,主要负责项目调研工作的具体开展。设项目秘书1人,主要负责项目资料整理、文件汇编等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专家作为项目顾问或学术负责人。项目需要进场调查、座谈、讨论,需要委托单位提供必要条件配合工作。
【其他】
1.本项目是街道办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工作,是改革项目,需要本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参与、强力推动并做好充分动员。
2.本项目一般应建立在对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基础之上,而前期的调研不包含在此服务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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