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动展现活力,是共识。
根据特色搞活动,是方法。
在党建工作创新的语境下,适用于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或者是能体现特色做法先进方式的活动、党员创新创效活动、党建联建共建活动等,当然并不止于这些。
(一)活动和活力的关系
活动是形式,活力是目的。
活动是活力的载体,好的党建活动能彰显活力,体现出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奋发向上积极主动干事创业的状态。
活力是活动的源泉,有活力的组织或群体(部门等非法人单位)对活动有着旺盛的需求,他们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来释放组织能量、展现群体力量、绽放个性光彩,彰显其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从组织行为层面看,有远见的法人组织会以此来对抗“熵增”,延缓组织衰亡,延长组织寿命。这不是本篇小文的语境,仅顺带一提。)
(二)突出主体性
什么是主体性?主体性是指为了突出“谁的活动”,指的是组织实施活动的单位或群体,某企业基层党组织或某单下属基层党支部,他们要通过各种活动来凝聚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力”作用。
为什么强调突出主体性?自然是为了突出特色。
如何突出特色?依据特长找特色,根据特色搞活动。关于“依据特长找特色”,笔者去年曾在《党建品牌创建:依据特长打造特色》(点击链接即可阅读)里有过阐述,所以这个“特色”自然要回到“主体”自身上去找,因为它必须要源自于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实践,不能凭想象捏造。
(三)顶层设计和结合实际
一个基层党组织适合搞什么样的活动,组织者一定要做战略思考和全局考量,也即“顶层设计”,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避免盲目性,还可以避免活动的“昙花一现”。
有效的方法是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如组织情况、业务需求、群众职工需求等,这样做的目的是既体现融合性(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又能突出差异性。
独立法人单位尽管拥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进行活动“顶层设计”的时候,要融入“全局”和“大局”,结合上级党组织的总体部署和企业业务实际进行谋划设计;部门性基层党组织,则重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自身群体状况、精神风貌、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等实际进行考量,尽可能体现“特色”。
(四)动态性和持续性
一个能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的党建活动,一定具有鲜明的“IP”属性(彰显主体性,突出差异化)。此外,还应是动态的和可持续的。
持续做一两年,做到第三年,便形成了带有自身特色的独有的“IP”活动,这样就不可替代了。坚持做五年,做十年,就形成了可传承的“节日”“节事”,体现出组织的商业文明。
活动活力十足,团队魅力四射,组织绩效自然卓然高效。这样的党建活动,其特色自然可以用来推广,做法自然会以被其他单位学习借鉴。
【关于作者】
赵联伟,专职党建工作者,专注于党建创新党建品牌体系建设及高质量党建相关方向。跟创新者学习,向实践者致敬,对创新实践者景仰!邮箱:chinanews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