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三等奖
《中国法治主体性的文化向度》
《中国法学》 2018年第5期
李拥军
篇章结构
该文共分三部分:“文化传统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中华传统文化对现代法治的可能性贡献”“文化传统与现代法治对接的逻辑动因和未来指向”。其中第二部分是重点,其中又分为“天下观念与现代国际法治”“天人合一理念与现代环境法治”“中庸和合思想与现代的协商调解机制”“性善论、强调教化与刑罚人道主义”“亲伦传统与法律的人性关怀”“传统的民本、人本思想与现代民主和权利保障”六部分。
主要内容
该文阐明了文化传统是形塑中国法治主体性的重要因素。该文认为:“天下”观念形塑着中国当代新型的国际法治理论与实践;“天人合一”的理念是指导现代环境法治的重要理论渊源;“中庸和合”思想是助力现代中国多元解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理论渊源;儒家文化坚持性善论的立场,强调教化的作用,从而使刑罚呈现出人道主义的特征;以亲伦传统为特征的中国法律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关怀;传统的民本、人本思想经过创造性转化能够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渊源。作者提出从传统文化出发构建中国法治的主体性的主张。
观点和方法创新
1.该文虽然是从传统出发所作的研究,但这种研究不是在的法律史意义上的对史料的还原,该文试图将法理和法史结合起来,力求打通传统与现代在法治现代化等方面的关系,揭示出文化传统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因此,该文具有重要的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2.该文不是将目光仅仅锁定在中国和传统,而是在东西方文化比较的视野下,突出中华文化的特点,深挖传统中的文化资源,力图在传统与现代、本土与世界兼容的视野下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系统、全面、深层的思考,从而构建出符合中国自身特点的法治建设模式。因此,该文对中国法治道路选择问题的阐释是比较深刻和务实的。
3.该文不是单纯对传统性法治资源的梳理,也不是试图通过简单继承的方式来推进中国法治,而是站在对它们的历史合理性和时代局限性分析的基础上,在对中国当下国情进行全面把握和剖析的前提下,主张通过创造性转化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因此,该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学术影响及社会效益
该论文分别荣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二等奖、第十三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曾被《检察日报》学术版“法界传声”专栏摘录该文的部分观点。该文是目前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问题的重要参考资料。
来 源:李拥军
排 版:朱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