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动态】今天我是升旗手!

教育   2024-11-04 22:12   江苏  
追慕崇高 追求卓越

国旗下讲话




交通安全,你我共守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于逸凡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的民警于逸凡,今天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来到姜堰中学跟大家谈一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跟大家一同来学习在日常生活中具体该如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到一顶头盔、一条安全带,大到我们每个人的每一次出行,都有道路交通安全的缩影。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上交通通行设备数量飞速增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上新型智能网联汽车开始试点通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空前巨大的考验。而这样的考验具体体现到我们中学生的现实生活中,就是我们中学生在上学、放学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大。我们青年人要有主人公意识,尤其是我们姜中学子更应当起到榜样作用,以遵守交通规则,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行为准则。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倡议。

第一,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范,做好自身的掌舵人。“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首先需要树立充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才能够将安全意识付诸实际行动,真正做到知行合一、笃行致远。大家可以在闲暇之余主动学习并了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设施国家标准,熟悉道路交通通行规则以及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具体含义。此外,大家可以积极参与学校、社区以及我们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在亲身活动中了解各种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其次,同学们在和家长尤其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同出行的时候,可以观察驾驶人的操作,模仿正确的道路通行行为,减少一定的学习成本。最后,同学们还可以通过关注我们泰州交警以及印象姜堰的公众号,通过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做一名审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判官”,分析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从而增强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警醒自己要避免发生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另外,姜堰大队利用智慧交通系统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机非不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上网,对我们同学、家长的一些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定期向学校通报。

第二,主动分享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积极监督亲友交通出行安全,做好亲友的守护人。大家在日常生活,例如上学、放学过程中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能够清楚地认识到周围人们有哪些违法行为,对于我们家长、同学的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提醒,共同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主动反思,在以后的交通通行过程中积极改正,防患于未然、治危于根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很多同学的家长在接送我们同学的时候喜欢使用电动自行车,另外我们有一部分同学是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尤其要注意安全头盔的使用,有的时候我们同学自身是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的,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其他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头盔是我们给自己的道路交通安全上的一道保险,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安全托付给他人,而是应该把安全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在日常路面执法过程中听到过各种各样不戴头盔的理由:比如“就这么一点儿路马上就到了”、“走得匆忙把头盔忘家里了”“头盔压发型影响形象”“刚买的头盔被人偷了”等等,但是这些借口都不应当成为我们不戴头盔的理由。希望我们广大姜中学子能够以身作则,坚守自身安全底线的同时,督促我们身边的人、亲朋好友们在日常出行中扣好安全的第一粒扣子。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努力。同学们,希望你们都能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谨记“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保护好自身的交通安全、监督好家人的交通安全,为我们平安姜堰、美好泰州的建设贡献你们的青春力量!

供稿 | 于逸凡
图片 | 袁   越
责编 | 王慧娟
审核 | 党委办
签发 | 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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