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科技人才评价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强调“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改进创新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评价改革、健全完善评价管理制度、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2022年,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拟通过改革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各地方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一系列相关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本期《聚焦》,我们共同关注。
——策划:本刊编辑部
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体系
四川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深化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
四川作为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6个地方之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制发《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遴选22家单位和地区开展改革探索,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两年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人才评价体系。试点以来,已凝练形成并实施50余项改革举措,印发各类人才评价改革文件60余份,取得阶段性成效。
承担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突出服务支撑重大战略需求。将人才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项目的层级、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角色、科研任务取得的突破性成果、科研攻关组织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应用实效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把团队成员协同创新能力纳入评价内容,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中电科十所将承担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分为管理、研发、技术三类,围绕基础条件、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三个维度,构建两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
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突出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在国(境)外期刊上发表等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国际学术前沿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的评价指标。成都中医药大学探索中医药基础人才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将发表中医药学科特色期刊、编著国医大师等名师大家的学术传承著作、掌握中医药传统技能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
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突出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应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不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申请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的评价指标。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淡化论文、代表性成果数量要求,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试点以来,职称评审未使用论文选项条件获聘高级职称人员占比34.4%,以临床优势技能或国际国内领先的先进技术获聘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18人。
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突出服务支撑效能和社会实际贡献。突出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围绕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突出实际贡献、标志性成果、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情况,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出台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实施方案,在首批省级创新联合体项目中,将人才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解决现场重大难题效果、与联合单位沟通融合及成果产出情况等纳入项目评价绩效。
统筹同行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评价。综合采用专家评估、实地走访、业绩调查、服务测评等方法,鼓励采取信息化技术评价服务对象认同情况,建立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评价机制。电子科技大学探索构建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动态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人才质量评估系统(CQI指数),涵盖8大类、60余项多元评价指标。省安科院将服务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事故调查、抢险救援等工作中产生的突出成果和社会效益,纳入公益服务人才评价指标。
引入学术团体、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评价。建立第三方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动态管理、信用记录、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天府绛溪实验室引入北森人才测评等外部人才评价机构,对标国内科技型企业人才模型,以“全人模型”为基础,构建实验室人才评价“六看”模型。
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人才在进行表层培养基分装
开展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前置改革。针对重大平台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国防科工单位参评受限等情况,“天府峨眉计划”前置改革通过提前给予引才配额,支持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和国防科工重点单位带指标靶向引进领军人才;“天府青城计划”前置改革直接认定一批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的关键人才。截至目前,已通过前置改革遴选支持100余名专家人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下放自主评审权。
实行基层人才特殊评价制度。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科研人员,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在重大人才计划中设立基层专项。西南财经大学将科技人才到基层和企业服务产生的技术发明、工程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知识产权等成果形式纳入职称评审、职务晋级范围。
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措施。出台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按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为其提供“一站式”评审服务。建立高校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或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扩大各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支持规模,进一步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西南石油大学发布青年教师“过学术关”资助计划考核办法,允许教师申请将成果转化效益等方面的显著贡献认定为过关要求的学术成果。
深入开展人才工作中“唯帽子”问题治理。落实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发《关于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的责任清单》《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和流失预警机制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会同教育、科技、卫健、国资等部门赴13家重点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地方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推动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
进一步下放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聚焦进一步破解职称评价“一刀切”“简单化”等问题,向国家实验室和天府实验室、绵阳科技城新区、省医院、省能源投资集团、新希望集团等14个用人单位(地区)下放20个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指导做好评委会组建、标准条件制定等工作,鼓励多元化识别评价人才,真正实现“用人的评人、评人的用人”。
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支持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首席科学家科研任务凝练、科研经费配置等自主权。对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核心骨干,鼓励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所需经费可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支持试点单位完善成果所有人、转化人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核心骨干研发人才跟投和超额利润分享。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实施战略科学家与领军人才特聘研究岗位制度,设置4个核心岗位和25个骨干岗位,实行5年长周期考核管理和年薪制。通威集团给予科技人才多维度配套政策激励,对具有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实施现金分红、总裁特别嘉奖、股权激励等措施。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国家赋予四川的重大改革任务。路径已明确,四川将继续坚持强化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力争形成适合四川特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真正让有作为、有贡献的科技人才“名利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