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科技人才评价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强调“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改进创新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评价改革、健全完善评价管理制度、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2022年,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拟通过改革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各地方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一系列相关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本期《聚焦》,我们共同关注。
——策划:本刊编辑部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进展、问题与对策
孙一平 孙锐
科研人员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阿秒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做实验 新华社记者 张博文 摄
着力加强科技人才计划统筹。改革之前,各类人才计划基本散落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撒胡椒面儿”和重复资助等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中央加强对地方和部门的宏观统筹,优化人才计划结构。指导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支持对象科学设置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各地各部门对人才计划的构成、功能定位、组织实施、服务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设计,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针对下设项目制定实施细则,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引。
分类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改革之前,职称评审“一尺量”、论文“一刀切”等现象普遍存在。本轮职称制度改革树立职业道德首位关卡,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各地各部门突出评价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对特殊人才制定特殊政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才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或“一票决定”。
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改革之前,“一评定终身”“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广受科技人才和用人单位诟病。本轮改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坚持“谁用人、谁评价”,加大力度向地方、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主体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同时,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岗位履职评价,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已全部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
资源竞争过度引发“内卷式”评价。课题组调查显示,48%的受访科技人才认为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数量少、支持的广度不够。近年来我国科技人才规模持续扩大,人才资助项目申请量成倍增加而资助率却逐年降低。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面上项目为例,其资助率已经由2014年最高的25%降至2024年的不足12%。而同期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率逐渐上升,从2013年的22%上升到2022年的28%。过低资助率将“择优支持”的合理竞争逐渐转变为不合理的过度竞争。受访科技人才表示,资助已经进入“内卷式”评价状态,很多具有原创思想的优秀申请书也难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围着帽子转”“踩着点儿争帽子”等现象仍然存在。人才资助项目、人才称号在很多单位仍被异化为人才“帽子”,并形成了“帽子等级系统”,驱使青年科技人才涌入“帽子”竞争轨道。目前人才计划和资助项目普遍有年龄限制,随着国内博士延期毕业率愈来愈高,“争帽子”的时间窗口越来越短,青年科技人才普遍产生较强的时间紧迫感。此外,“帽子”也引发了两极分化。入围者“赢者通吃”,名利双收,而落选者则直面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破四唯、立新标”有待持续推进。以代表作制度为核心的同行评议机制的建立,是“破立并举”的关键。然而,在科研单位内建立公正有效的同行评议机制,需要从机构治理、人事制度、评价技术、外部保障等多个角度共同发力,难度不可小觑。因此,在论文、职称、奖项等原有核心指标被破除之后,出现了“未立先破”或“只破不立”的现象:部分科研机构陷入“无唯而治”,以领导集体的评价替代专业群体的评议,以事务性工作的态度替代创新性工作的成果;部分人才竞争激烈的科研机构则变为“十项全能”,从部分定量指标变为论文、专著、专利、项目、奖项、教学、指导学生、学术影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元皆唯”。受访者表示,这样的评价指标让科技人才无所适从,“还不如看论文”。
人才评价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明显。市场和用人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够,部分部门和地方人才评价行政色彩浓,不但没有产生激励效果,反而打击人才积极性。课题组调查显示,61%的受访科技人才认为“老人评新人”“伪同行评议”“关系评议”等现象仍普遍存在。此外,项目申报中广泛存在打招呼问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的调查显示,2018-2021年项目评审中“偶尔”“经常”被“打招呼”的比例总体居高不下,占比一直在73%以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不能“就评价看评价”,而应该“跳出评价看评价”。新形势下,必须对照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目标,对科技人才评价的目标导向、政府角色、改革协同等关键因素进行检视和校准。
校准目标导向,支撑国家战略落地实施。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受历史传统、政治体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战略等关键因素影响。外部环境变化时,人才评价制度必须及时调整和优化。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强调的人才核心要义,在于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国家战略攻关领域,解决关键科学技术实际问题,并作出实质性创造性贡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四个面向”,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聚焦战略科学家和高精尖创新人才比较匮乏等现实问题,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
校准政府角色,促进人才发展治理现代化。发达国家经验显示,科技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紧密配合。在科技人才评价实践中,政府的主要作用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开展人才评价工作,也不是通过临时性的措施和政策对少数人提供优惠,更不是拿出公共资源吸引少数成功者,而是应该致力于通过基本制度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手段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我们,要合理把握政府作用发挥边界,使用人主体真正拥有用人自主权。要推动政府由计划式管理过渡到党管人才格局下的跨部门协同治理,通过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和人才发展治理的现代化来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校准改革视野,推动全局和局部改革相配套。人才评价之所以是“风向标”“指挥棒”,根本在于评价结果会应用到人才发现、引进、使用和科技资源配置上。当前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加强对各项改革关联性的研判,努力做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这就要求我们,从科技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两个方面同步发力,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健全符合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用人制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视野下统筹职称制度改革,改革科研事业单位官僚化管理体制,改革编制管理、岗位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不合理因素,建立健全基于科研机构战略使命的人才评价标准传导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的视野下统筹人才计划、人才资助项目,人才计划的目的是关爱、遴选、支持人才,人才资助项目则是为优秀科技人才提供科研资助,发挥培养和激励作用。要提高科技项目资助率,加快整合精简人才计划,改变将人才“头衔”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的传统政策模式,使其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关键问题研究”(22ZDA037)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