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法是实现研究目的的工具和途径,如“桥”似“船”。只有依据课题研究目的、结合研究条件、追求方法互补,才能找到合适的教育研究方法。
如何在课题研究中找到合适的研究方法,并准确把握其使用规则和限度,这是一线教师在科研活动中经常遇到的困惑。为改变课题研究中研究方法的认知缺失与乱用、误用的状况,提高教师选择方法的科学性,下面我们就教育研究方法的选择做一探讨。
我们要在熟知和理解常见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首先从课题研究目的(即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及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出发选择研究方法。研究问题是研究的出发点,研究方法应与课题研究目的相匹配(见表1)。
从研究目的看,观察法、调查法、测量法和文献法虽然都以“了解客观事实”为目的,但是又有所不同。观察法适用于自然状态下对教育现象真实情况的获取,不适用于对研究对象施加影响的研究;调查法适用于研究者从被调查者那里获取观点、态度和建议,不适用于对研究对象实际行为的了解;文献法适用于对已有事物记载的研究,不适用于现场操作的活动研究。研究者只有明白各种研究方法的特征和功用,这样才能从研究目的出发寻找到匹配的研究方法,才会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效果。
下面以“小组合作学习”系列课题为例(见表2),说明研究方法的选择依据。
教育研究方法的选择首先取决于研究目的。其次,研究者本身的条件、研究对象所处的现实状况、所拥有的研究基础以及研究环境等因素,也将影响研究者对研究方法的取与舍,正如对于工具的选择,讲究的是得心应手。
(一)与研究者的自身基础和能力相匹配
在选择研究方法之前,研究者一定要详细了解每种研究方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类型、方法使用的步骤或规则、注意事项、特点(包括优点和缺点)、局限等。在选择研究方法时,研究者要注意该方法是否契合自己的价值观念、科研能力与工作特点等。因为研究真正展开最终要落到研究者身上,研究者自身的研究素养及能力终将会影响研究方法的使用。对于研究者而言,可能某些研究方法“跳一跳也难以摘到”,如专业要求相对较高的实验法或较大范围的社会调查等,需要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对自己的研究方法适时做出调整。当然,随着研究问题的调整,研究目的的修正,研究方法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二)须保护好研究对象的权益
教育科研是涉及人的探究活动,其研究对象(被试)通常是师生及相关者,是活生生的人。研究者应把研究对象当作研究的合作者,而不能当作研究的牺牲品。他们的自愿接受、隐私保密、公正对待和劳动回报等权益要得到保护,并要充分考虑研究对他们造成的显性和隐性影响。如教育实验法的“无关变量控制”研究可能需要重新分班,这就要征得学校领导、搭班教师以及学生家长的支持。若对被试个人隐私保密不慎,参照组选择和测试使用不当,以及研究结果误用,都会对研究对象造成不利的后果。
(三)要顾及研究所处的现实环境
对于相对复杂的研究课题,先从研究问题中分解出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系列子问题,再选择与每个拟解决子问题(即类似“子课题”的研究目的)相对应的研究方法(如图1)。这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的分解过程,大大方便了研究方法的选择,也说明该问题需要多种研究方法组合才能合力解决。
图1 相对复杂的课题研究方法列举
图2 行动研究过程中多种微方法整合
当然,有时还要根据研究问题的具体要求,需要各式研究方法的相互印证。如要了解全校所有小学生的礼仪行为规范情况,因是大规模的描述性调查,可选用抽样的问卷调查。再者,仅凭单一的结构化问卷信息难以全面正确获取相关的信息,需要教师对研究对象进行多次深入的访谈,才能全方位准确地获取研究对象的相关信息。
事实上,在课题设计与申报阶段中,常要用到文献法(增加知识储备、掌握研究行情)、调查法(基于现状,尽管是摸底的),不过事前的方法运用一般不必在研究过程中加以说明。
教育研究方法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选择研究方法时要遵循“综合考虑,合适的就是最好的”原则,并追求某种方法对于特定问题的适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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