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让法治为成长护航

文摘   2024-10-29 07:38   安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蚌埠第十八中学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成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的资深检察官陈丽秀女士,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反响。

陈检察官首先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各种表现形式,从言语侮辱到肢体冲突,从网络霸凌到心理压迫,她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向师生们揭示了校园欺凌的多样性和隐蔽性。随后,她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中的角色定位,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强调每个角色在校园欺凌中所扮演的不同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

在谈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时,陈检察官的话语变得更为沉重。她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对被欺凌者造成身心伤害,更可能对其未来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同时,欺凌者和旁观者也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她提醒师生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为了让师生们更深入地了解青少年法律,陈检察官还特别进行了法律普及。她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师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讲座的高潮部分,陈检察官向师生们传授了预防校园欺凌的实用方法。她强调,不能成为被欺凌者,要勇敢地说“不”;也绝不能做欺凌者,要尊重他人,友善相处;更不能做旁观者,要敢于挺身而出,成为保护者。她鼓励师生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活动接近尾声时,陈检察官带领师生们一起朗读了张载的《横渠语录》中的名句:“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她寄语师生们,要铭记先贤的教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崇高理想,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蚌埠第十八中学法制进校园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更为校园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校园欺凌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青少年将在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图文:汪亚男
初审:汪亚男
复审:谢贵建
终审:周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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