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违规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据市交通信息中心反馈数据,车牌号粤C11110,登记人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顺运输服务部;车牌号粤C19275,登记人为李建新等(共27辆附后)。其重型货车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产生风险次数超出法定安全系数。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现予以公示。并抄送至斗门交警大队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斗门支队。
请该车辆登记人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经营性货物运输业务。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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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斗门区交通运输局
|编辑: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