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结果运用是审计工作的推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内部审计从业务角度看,是风险导向的。从组织角度或者从价值创造角度看,内部审计应该遵循两个原则:问题导向原则和结果导向原则。
一、发现问题和结果运用是两个驱动
1.审计发现问题驱动。内部审计需要发现问题,这是履行监督职责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内部审计不能发现问题,尤其是发现管理者未能察觉且风险较大的问题,内部审计不仅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不能真正促进组织弥补内控缺陷、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最基本、最基础的能力,如果发现不了问题,审计建议和意见也就没有分量,更是无的放矢,不仅组织不会重视,还会质疑审计部门的专业能力。审计发现问题是驱动审计业务发展的最直接的力量,也是驱动审计方法和技术改进、驱动信息技术应用、驱动审计创新的最直接力量。
2.审计结果运用驱动。审计发现问题也是一种结果,但这种结果还只是“原材料”,还需要审计部门加工后,生产出“审计产品”,然后把“审计产品”销售出去,这时审计结果才能成为审计成果,才能在经营管理中运用以提升风控水平。审计结果驱动虽然不能直接驱动审计业务发展的力量,但是为审计业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审计结果运用是综合董事会、管理层、被审计单位等多个层面的管理要求和需求来将审计发现问题“原材料”加工成“适销对路”的产品。审计结果运用的驱动也就是审计增值目标的驱动,因为审计结果被人接受并在组织产生效能后,内部审计才能实现价值。
二、发现问题和结果运用要互相驱动
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结果运用也需要相互驱动,相互促进产出水平。一方面,审计发现问题重要性水平越高,越是系统性问题,越是对组织产生深远影响的问题,越能够使审计结果获得各个层面的重视,审计结果越能运用到更高的层级和更广泛的渠道,如组织治理、机制体制、战略管理等。另一方面,审计结果运用越成体系,越有方法论,越能将审计发现问题转化为促进组织管理完善的抓手,审计部门也就能获得更多的资源来提升自身的审计能力和水平,也就能将审计业务覆盖到更多的领域和更深、更高的层次。
如何实现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结果的互相驱动?首先要建立两者之间相互驱动的机制,审计作业与结果运用要统筹考虑,不能只顾一头。其次要结合审计部门所在组织的实际,在不断地尝试和探索中不断完善驱动机制。最后要在绩效考核中体现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好两者之间的均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有成效的,需要不断实践和经验总结。
审计部门不能只埋头发现问题,而不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这样会导致审计监督与实际的经营管理脱节。审计部门也不能将审计结果运用当成一种形式,而没有审计发现问题作为支撑。如果把审计部门作为一个事业部或经营单位,那么审计发现问题就是生产过程的一个关键环节,而审计结果运用就是销售环节,这两个环节都决定了审计部门是否能够发展。审计部门既要抓“生产”,又要抓“销售”,既要“找问题”,又要“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