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交易场所行业,不再从事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川省无合法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续。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还于同日发布《关于防范地方交易场所相关风险的公告》称,目前市场上个别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信用资产”“金融服务”“资产登记服务”“金融资产交易咨询”“金融产品”“资产登记备案”“信用资产交易咨询”“资产备案”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属于“伪金交所”,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伪金交所”经营活动不得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严禁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和非法期货活动等非法金融活动。四川省企业应依法合规进行融资活动,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违规开展融资活动。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醒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伪金交所“马甲”层出不穷
何为 “伪金交所”?从多方监管披露信息来看,主要是未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但却打着“金交所”旗号,为违规理财产品提供融资通道或进行增信,从而变相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的一类公司。
今年以来,随着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加速整顿金交所,半年不到的时间已迎来三波关停潮。
具体来看,第一波是在3月,湖南、辽宁、重庆、西安相继宣布取消辖区金交所相关业务资质。
第二波是在5月,深圳、山东、吉林、江西、青岛五地相继宣布取消辖区金交所相关业务资质。
第三波是在6月下旬,广东、天津、山西、黑龙江、海南、河南、厦门、宁波的金融管理部门集中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辖区内8家金交所业务资质。其中,广东、天津、山西、黑龙江、海南、河南还表示,已对辖区内金交所实现清零。